基督教堂管理制度範本推薦
為了做好對基督教堂人員的管理工作,維持教堂秩序,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詩班是敬拜神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會的主要事工之一,為加強詩班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詩班的主要職責
1、主日禮拜的獻詩;
2、重大節日***受難節、復活節、聖誕節、春節、各種慶典等***的聖樂崇拜;
3、婚禮和追思禮拜的獻詩;
4、對所屬堂、點教唱讚美詩的輔導;
5、與兄弟教會詩班的交流與獻詩。
二、詩班成員的條件:
1、受洗、重生得救、有靈性生命;
2、具有一定聲樂恩賜及樂理知識;
3、具有彈鋼琴的恩賜及特長***司琴***;
4、具有一定專業指揮能力***指揮***;
5、甘心樂意奉獻時間和精力。
詩班長除具備上述的2.1 2.2 2.5外,尚具有:
a.謙卑、正直,有溝通、協調能力;
b.有一定組織和決策能力;
c.有較強的凝聚力。
三、詩班成員應嚴格遵守組織紀律
1、建立考勤簽到薄***指定專人負責***;要求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特殊情況應事先主動向聲部長或班長請假,並獲准許。每月無故缺勤二次以上者,應幫助教育,特殊情況,開班委會處理並上報主任牧師;
2、詩班不論獻詩或練唱,都應該充滿對神的敬拜,人人用心靈和誠實自覺維護詩班的莊嚴、肅穆與安靜;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可自由活動與交談外,一律嚴禁說小話,做小動作;或中途擅自離開;情節嚴重者交由聖樂事工組處理;
3、詩班成員在練唱時,應絕對服從指揮,有問題和意見,留在休息時間提。對爭議不下的問題,班長有權做最後決定。
四、詩班的管理及職責
詩班由班委會進行管理,應定期召開班委會。班委會由聯絡詩班工作的教牧人員、詩班
長、副班長、指揮、各聲部長以及靈脩組、聖樂組、資料組、服裝組、探訪組等負責人***可一人兼多職***組成。
1、班長職責
***1***負責安排落實詩班的靈脩學習與交通;
***2***負責帶領詩班進行主日崇拜;
***3***注重詩班的發展與交流;
***4***負責制定詩班的管理制度;
***5***協調班委會各項工作;
***6***負責組織參加教會的有關崇拜和其他活動。
2、靈脩組職責
***1***負責詩班全年靈脩計劃及安排;
***2***負責組織帶領詩班成員的靈脩學習。
***3***負責幫助詩班成員人人能有機會操練禱告與分享。
3、聖樂組職責
***1***負責安排全年獻詩工作,提高詩班成員的音樂素養、樂理知識和獻詩水平,由指揮具體負責;
***2***負責指揮、司琴以及朗誦人員的安排。
4、聲部長職責
***1***聲部長配合指揮協調本聲部音色、音量、音質統一和諧;
***2*** 聲部長應提前熟練每次獻唱的讚美詩歌,掌握本聲?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繃煩?⑾資?那榭觶?⒘榛鈄鞽齟??
***3***聲部長應關心本聲部成員,經常交通,協助詩班長做好牧養工作,掌握本聲部的出勤情況。
5、探訪組職責
***1***按照堂會《探訪制度》,由各聲部長負責本部一般探訪;
***2***密切關心每一位詩班成員、靈命、生活、身體狀況;
***3***根據各成員情況做好探訪工作;
***4安排組織人員進行聖誕節前的探訪、慰問工作。
6、資料組職責
***1***負責詩班發放靈脩用的聖經、讚美詩;
***2***影印和發放讚美詩的曲譜,並做好歌夾及各種資料的整理和保管;
篇二
平潭縣基督教會謝厝教堂堂管委是為更好的管理好謝厝教會,是讓每一個信徒的意願與需要都能及時為牧者所知道,牧者也能夠針對信徒的問題及時加以解決處理,也是為各項神家的事工能得到更好的開展而設立的。管理者需先管理好自己,故設下列規章制度,以便各信徒間可以互相監督。
一、當選為堂管會人員的條件:
1、需已經受洗並在本教會聚會屬於本教會的信徒。
2、需由信徒推選,並在信徒中得到信徒的信賴,以選舉形式產生,神職人員直接成為堂管會成員。
3、在教內外都必須有好名聲,對神忠心對人負責。
二、堂管會的規章制度:
1、堂管會成員必須遵守國家憲法,遵守宗教法規,愛國愛教,服從堂會組織分配,對本職工作要盡忠盡職,對所做的本職工作不推託,能以神的慈悲與憐憫去體貼信徒弟兄姐妹的需要,並能勸誡信徒弟兄姐妹更好的履行公民的職責,幫助信徒靈命成長,幫助教會健康發展,使本教會不受異端邪說的侵擾,並能讓本教會所做的事工能與社會主義社會要求相適應。
2、堂管會的成員必須以身作則,在每一次會議時要做到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若有事需事先向堂管主任請假,否則,堂管主任與本人均要負責。
3、堂管會會議每月一次,定在每月的第一個主日,每一次的會議都有一個會議主持人,主持人的職責包括:主持會議、禱告、靈脩等。
4、每一項需要通過的事項若有不同意見,須經無記名投票決定,以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但需過半數***,並以到場的人數所決定,重大事項通過須每一位堂管成員都要參加。
5、堂管人員外出須與本堂堂管主任通氣,並徵的同意後才能出外,若長期出外,須將本職的工作交代清楚且有合適的取代人選方可離去。否則若造成後果,後果自負。
6、本堂管會成員在教內外所做的事情必須以對本教會有益觀點為前提,不可做有損本教會的名譽的事,不可結黨紛爭,凡事在神的面前彼此代禱,不可利用公眾場合或禱告場所做私人的訴苦,以免擾亂人心造成信徒間彼此不合或因此跌倒。
7、堂管會成員每一個人都必須負責本堂會事工的一部分,做到凡事互相擔當。
8、本堂堂管委每三年任期一屆,每次換屆選舉在每一年的三月份,換屆後立即上任開始工作。堂管會成員可連選連任,選上的弟兄姐妹不可推遲責任,因為這是在神家中的弟兄姐妹的信任。未滿十八週歲年滿七十週歲的有選舉權沒有被選舉權。
三、堂管會的職責:
1、堂管會為本堂會負責各項事工的開展、拓展、執行、及建立的組織機構,本堂會的任何事工的產生和執行必須經過堂管會決定,堂管會直接對本堂信徒和本堂的事工負責任。
2、本堂的聖工組、主日學、詩班、探訪組、禱告組、衛生組、招待組、後勤組、青年團契、弟兄團契等各項事工的安排與執行堂管會有權加以監督,本堂的對外對內事工的拓展和交流須經本堂會做出許可的決定,本堂的經濟——本堂會有權行使其所有權,並有權對按所需要的經濟安排做出相應且對本堂無傷害的決定。
3、本堂的神職人員的工作安排及補貼等情況也須經本堂管會研究決定做出相應的安排。
4、本堂會的任何成員都要服從本堂會的安排,不可自作主張行使本堂會的權利,也不可以個人名義許諾堂管會尚未決定的任何事項,否則後果自負。
四、其他
1、本堂會隸屬本堂會的組織機構,本堂會所需用的經濟費用經堂管會通過由本堂會開支,但本堂會組織不接受個人捐款,若有所捐款項須有入本堂財務收入。
2、本堂財務人員須是本堂管會成員。
3、本堂管委的規章制度是暫行條列,可經堂管會決定與教會所需要的再行改正實行。
五、本堂管委成員名單
吳曉琛、陳友盤、姚香梅、周錦蘭、周而建周章、周芳、倪香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