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已釋出,為滿足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4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