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對分數一元化標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缺陷的有益補充。那麼,江蘇省出臺了哪些關於高考的加分政策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希望對你有幫助。

  

  全國高考加分專案

  只保留5項

  不疊加,最高不超20分

  今年高考加分專案有哪些?昨天,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正式公佈:今年全國性的高考加分專案,只保留5項。

  據悉,這是從今年教育部的高校招生工作意見當中透露的。據介紹,今年“通知”明確規定,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因此,以前一些加分的專案,今年起都不再有效。

  據瞭解,2014年,全國性加分專案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2015年,全國性鼓勵類加分專案全部取消。今年仍保留的5項全國性扶持類加分專案分別為:

  1.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對於前三種加分專案,要求是: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後兩種加分專案,則分別可獲得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和20分投檔的優惠。

  除了全國性的加分專案,江蘇還有其他地方性加分嗎?記者瞭解到,教育部今年規定,地方性加分僅適用於本省所屬高校,分值不超過20分。

  具體要求是:地方自行增加的超出規定範圍的政策性照顧專案及分值,僅適用於向本省***區、市***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專案分值累加。

  那麼,江蘇有哪些加分政策呢?記者瞭解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小高考”加分。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必修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獎勵1分,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

  除此之外,對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及4門以上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

  對於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除兩門選修科目以外的4門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取得A級的,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其獎勵分數參照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的政策執行;在參加體育類或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其獎勵分數參照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政策執行。

  “小高考”加分之外,今年起我省對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也有新調整。今年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上海高考加分政策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五部委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 17號***。各有關單位、部門及學校應高度重視,落實陽光公示,嚴肅評審程式,嚴格 規範上報、公示時間以及相關要求。

  1.省***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階段2016年1月1日前獲得稱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

  2.上海市區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一階段、高二階段連續兩年獲得相應稱號者2016年1月1日前獲得稱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上海市教委

  3.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或單科競賽優勝者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 2016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 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加分物件並須經上海市教委認定。

  4.體育特長生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3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前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

  2016年1月1日前獲得田徑、游泳等2個專案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提供證明,經上海市體育專項統一測試合格

  2016年1月1日前獲得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射擊***含射箭***等8個專案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獲得由市體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認可的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前6名***不足8隊減2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個人前5名***不足8人減3錄取;不足4人,不予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集體前3名***不足6隊減3登記;不足4隊,不予登記***、市級綜合運動會前6名***不足9人或隊減3登記;不足4人或隊,不予登記***。

  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球、射擊***含射箭***等10個專案獲得由市體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認可的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前6名***不足8隊減2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個人前5名***不足8人減3錄取;不足4人,不予登記***、市級單項錦標賽中集體前3名***不足6隊減3登記;不足4隊,不予登記***、市級綜合運動會前6名***不足9人或隊減3登記;不足4人或隊,不予登記***5分,由報考上海學校擇優錄取

  5.技能特長生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階段2016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個人全能獎5分,由報考學校擇優錄取上海市教委

  6.烈士子女考生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7.少數民族考生5分,由報考上海學校擇優錄取戶口簿和身份證

  8.歸僑、歸僑子女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上海市僑辦

  9.華僑子女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僑辦證明

  10.臺灣省籍青年考生5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上海市臺聯會

  1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1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憑退伍證書、立功受獎證書、安置部門證明

  退役軍人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20分,由報考學校稽核錄取

  天津高考加分政策

  1.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有關規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六項高考加分專案。2015年1月1日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六個專案中的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按照中辦發[2000]28號、教基[2001]1號檔案,獲得天津市優秀學生稱號者。

  ***2***獲得天津市優秀學生幹部稱號者。

  ***3***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前6名”;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其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由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全市統測***測試專案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網球、跆拳道***,測試合格後方給予加分。

  ***4***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6***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

  ***5***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凡報考華僑大學、暨南大學的,在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高校提出調檔要求,可以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4.同時符合第1條、第2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市高招辦投檔時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得累加。凡符合第10條、第11條有關情形的考生,須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驗相應的獲獎證書和證明材料,並將證書和證明材料影印,由區縣招辦負責將影印件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5.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優先錄取。

  ***1***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天津市三好學生或天津市區級優秀學生幹部稱號的應屆考生。

  ***2***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二等獎的應屆考生。

  ***3***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子女。

  ***4***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藝術類比賽***如獨唱、獨奏、繪畫等***個人單項獲一、二、三等獎的應屆考生。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6***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檔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