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購銷合同範本大全

配件購銷合同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配件購銷合同模板,歡迎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配件購銷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汽車配件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銷售的汽車零部件, 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合同產品***如下列表*** 一.購銷方式

乙方以訂單的形式向甲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配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資訊。

甲方按乙方的訂單按期提供相應的合同產品。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支付定金後,甲方在商定的時間內按訂單備齊貨物,以備乙方檢驗,並負責協助乙方裝車運輸。

二.結算方式:在購買前15天預付30%,70%餘款在甲方倉庫提貨時付清。 三.運輸方式:乙方自提甲方協助裝貨或甲方代辦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零部件生產廠家原包裝。

五.產品不符合客戶使用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1.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產品的配件代號、品名、規格、及圖片等相關資訊,甲方所提供產品與乙方客戶要求不符時,甲方退還不符和產品的所有費用***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

2. 產品使用開始三個月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及相關圖片資料,從出現質量處開始不得繼續使用並妥善保管,雙方確認質量問題後,甲方退還此產品貨款及運輸通關相應費用,貨物退回國內所發生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爭議檢驗機構:若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乙方客戶出具所在國產品質量檢

驗報告。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金到帳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簽署有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日 期:日 期: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配件購銷合同範本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銷售貨物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和價格:

詳見正式的採購訂單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依甲方產品承認書為標準。

三、供貨方式:

1、分批供貨:

2、訂單取消: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乙方公司

2、交貨方式: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運或快遞,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交期延誤需要空運或快遞的,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產品的價格調整:

六、產品的驗收:

1、乙方收貨後,當場清點來貨件數,驗收無誤後出具收貨單據。對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進行驗收在一週內完成。

質量異議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條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條件:

***1*** 付款頻次、時點及對賬安排。

***2*** 若乙方逾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總貨款%的違約金。

***3*** 乙方同意以地處於 房產抵押給甲方,為本合同及補充檔案項下甲方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其它約定事項:

1、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登記中心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配件購銷合同範本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慧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

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20_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絡,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