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語文老師崗位的基本職責說明

  語文老師負責對科目的學生進行“一對一教學”輔導,根據每個學生學習以及性格的特點,制定適合的個性化學習計劃和方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篇一

  職責:

  1.實踐學校辦學宗旨,活出健康生命狀態,正面影響學生及家庭;

  2.以學生的學習為中心進行語文課堂教學;

  3.負責教案編寫,參與教學研發,落實課程計劃;

  4.負責作業佈置與作業批改;

  5.能夠在教學領域內引領或促進課程的發展,參加學校教學相關教研及綜合活動;

  6.積極與家長、學校溝通學生學習狀況及配合執行學校各項規章政策。

  職位要求:

  1. 漢語言文學專業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語文教學經驗;

  2. 品格端正,並具有團作合作精神;

  3. 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4. 有教育部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 富有愛心,懂得與孩子溝通和交流,願意在更新孩子生命的同時也更新自己的生命。

  篇二

  職責:

  1、通過量身定做的學評測試系統為學生提供專業的高質量的教學服務***備、講、批、輔、考、評***;

  2、每週參加教研活動,提高教學水平***入職培訓、研究考綱、鑽研教法、教材研發***;

  3、幫助學生提高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方法及習慣,與學生和家長保持良好的溝通***留班、家長會等***。

  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話標準,有1-3年相關工作經驗;

  2、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操守和服務意識,熱愛事業;

  3、溝通表達能力強,授課條例清晰,能夠做到個性化教學;

  4、有責任心,抗壓力強,執行力強。

  5、會基本的電腦操作,有教師資格證,有相關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篇三

  1、負責對小學語文科目進行;大班、小班、一對一的授課及教學相關內容的工作;

  2、認真完成教學前的備課及準備工作、積極參與集中備課、各項教學考核培訓等;

  3、針對學生情況,迅速把握學生的學習特點,制訂相應的教學安排;

  4、在授課期間適當組織測驗活動,檢驗學生接受輔導的成效;

  5、定期與家長進行共同交流學生的情況,提出針對合理的學習建議;

  6、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並及時與相關教務人員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