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我們需要知道的知識
計劃生育政策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已經在我國貫徹執行了30餘年,有關計劃生育的知識是我們要清楚的。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計劃生育的知識的內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計劃生育的基礎知識
1、男女雙方的法定婚齡是男22週歲,女20週歲。男性年滿25週歲、女性年滿23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女性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孩子叫晚育。
2、育齡夫妻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領證之月至獨生子女14週歲止,每月給予不低於5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我省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基礎上,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二個女孩的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週歲後,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每人每年給予600元獎勵扶助,直至亡故為止。
4、“兩為兩爭”是指:我為國策作貢獻,我為協會添光彩,爭創先進性協會,爭當優秀會員 。
5、“三結合”是指:計劃生育與發展經濟建設、勤勞致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相結合。
6、要求已婚育齡婦女生育一孩後42天使用避孕套,90天內上環,符合條件生育二孩的已婚育齡婦女生育二孩後一個月結紮。
避孕藥具主要種類有:口服及注射用藥、皮下埋植劑、外用殺精劑、避孕套、宮內節育器。
7、計劃生育“三為主”是指: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節育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
8、年齡在18週歲以上、流動時間在15天以上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以生育為目的的異地居住的流動人口育齡女性外出前必須辦理《婚育證明》,流向省外的男性流動人口根據本人自願辦理《婚育證明》,在省內流動的男性不必辦理《婚育證明》。
9、婦女的“五期”是指:青春期、新婚期、孕產期、育兒期、更年期。
10、每年的5月29日被中國計生協會定為協會活動日。
11、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主題是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生男生女一樣好、女兒也是傳後人、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丈夫有責等。
人口計生基礎知識
1、《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立法依據是《中華人們共和國憲法》
2、《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有:①依法生育的權利;②實行計劃生育男女平等的權利;③獲得計劃生育、生殖健康資訊和教育的權利;④獲得避孕節育技術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務的權利;⑤獲得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服務的權利;⑥獲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規定的獎勵、優待、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權利和平等發展的權利;⑦公民實行計劃生育,其人身權、財產權不受侵害的權利;⑧獲得法律救濟的權利。
義務有:①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②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③依法規範生育行為的義務;④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的義務;⑤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義務;⑥協助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義務;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實施的時間是2002年9月3日。
4、中央《決定》規定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5、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目標是什麼?
使人們逐步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它的內容是: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生男生女一樣好、女兒也是傳後人、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丈夫有責。
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施行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應當徵得受術者本人同意還是受術者家屬同意?
受術者本人同意
計劃生育政策發展
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事件:
1、1971年7月,國務院批轉《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把控制人口增長的指標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
2、1980年9月,黨中央發表《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3、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確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明確貫徹現行生育政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5、2002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
6、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7、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
8、2015年10月29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正式宣佈“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9、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修正案中規定,生育一孩或兩孩的夫妻均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