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合同的相關注意事項
在購房的時候,我們都會提交一部分的定金,並且會簽署一份定金合同。那麼,在簽署定金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到你們。
購房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項
定金的作用是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交納定金的一方如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在接受定金後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有些購房者在交付定金時未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與開發商簽訂書面定金保證協議,至少也應在定金收據上註明口頭協議的主要內容。
注意:書寫時勿將"定金"寫成"訂金"。"定金"是法律術語,通常視為購房預付款,購房戶如交納了"定金"又不打算購房,應有權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買房時,開發商發了一份蓋了章的"承諾書",保證過期不辦分戶產權金額退款,這份"承諾書"是否有效? 此"承諾書"應視為購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開發商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分戶產權,購房戶可依據"承諾書"要求開發商履行承諾,如開發商不履行承諾,購房戶可運用法律手段,通過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
處理購房定金合同糾紛的方法
1、確認協議的效力
如果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數返還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確定好協議的效力。比如沒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購買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這樣的協議就屬於無效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售房者就需要返還定金。
2、確認協議的內容
確認協議有無有欺詐、重大誤解等情況,如果有,可以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一年之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在協議撤銷後,定金應該全部返還。比如,如果售房者隱瞞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就屬於欺詐。
3、確認違約責任人
在協議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就要確定誰是違約方,誰是守約方,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違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違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4、確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
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如果因為買賣雙方關於買賣合同的具體條款沒有達到一致而導致買賣合同沒有成立,各不承擔違約責任,定金應該全部返還。
5、確認支付方式
在沒有和售房者全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要給付定金。如果支付,好直接給付給售房者,不要交給中介轉交,因為減少環節也就意味著減少糾紛。
6、確認是否落實至書面
為了避免發生糾紛,任何承諾好都要落實成書面的東西。要知道,如果發生糾紛,錄音、證人證言都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二手房定金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定金不能寫成訂金、預付款或者保證金等。
這幾個詞的差別在於,只有定金買方才有權要求違約方雙倍返還。
2.定金數額要恰當。
法律對定金數額只規定了一個上限,即不超過總成交額的20%。雖然,法律只設定了上限,但是下限同樣不宜過低,定金過低約束不了賣方。
3.定金的接受方應是產權人,而不是房產中介。
現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很多購房者願意把定金交給中介,讓中介轉交給賣方,其實這樣做是大可不必的。因為產權人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定金的懲罰和保證作用也只是針對產權人,而不能約束中介。如果中介拿到定金轉交房主時,房主不賣沒收定金,你只能跟中介要定金原數,不能主張雙倍。反過來說,如果你交完訂金反悔不買了,定金就不退了。可見,把定金交給中介的壞處是賣方可以不賣,而買方卻不能不買。
4.應當書面說明交易房屋的全部狀況。
定金合同不能越簡單越好,房屋的產權狀況***包括產權人,權證,共有權人,面積,位置等***、交易價格***是否包含裝修款,交易稅費誰來支付,交易是否滿五年,中介費用的負擔,付款方式是全款還是貸款等***均應當註明。
5.好要求賣方收受定金的同時,留下房屋權證原件。
這樣做目的是防止賣方一房二賣,將房產證原件交由買方或中介方保管,賣方如果申請補辦還需幾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