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誤區彙總

  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過程中有許多誤區,許多同學就是因為誤觸了這些誤區而被拒簽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誤區一: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並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於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申請人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還要有足夠的材料去說明擔保人的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

  誤區二: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學生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

  誤區三:家庭富裕是獲得加拿大學生簽證保障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於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於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學生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誤區四: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極少數會在遞籤後使館通知來大使館面談的。

  誤區五:其它國家拒籤會導致加國拒籤

  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籤或者由於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籤史不會影響加拿大學生簽證申請。

  誤區六: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都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

  誤區七: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 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入學通知書等檔案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 ***study 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於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所以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通常取決於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

  誤區八: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為加拿大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 Student Visa,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得Visitor Visa,這樣的訪問簽證持有人在到達加拿大後是不允許更換成加拿大學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