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靠邊停車步驟

  科目三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

  1、聽到考官的“靠邊停車”的指令後,開右轉向燈,看右側反光鏡,觀察情況;

  2、適量踩下制動踏板;

  3、向右轉動方向盤***第一把輪向右靠邊***;

  4、在車速降低至低於一檔的時速時踩下離合器踏板,當右前輪靠近路沿時,再向左轉方向***第二把輪,調正車輛並且調整車身與路沿的距離***;

  5、向左迴轉方向***第三把輪,車正輪正***迅速停車。在車輛近停時,稍許抬起制動踏板減緩剎車慣性,平穩停車;

  6、拉緊手剎車,掛空檔,抬離合器抬剎車踏板,關閉轉向燈。整個靠邊停車動作完成。

  注意事項:

  考生在聽到“靠邊停車”的指令之後,首先要記得打右轉向燈,這是特別要留意的。除此之外,還要做一個明顯的看右後視鏡的動作,一定要讓考官看到。如果右邊後方沒有車輛,請請向右打方向,同時踩剎車,左腳離合也跟著踩下去,再用平時你定點停車的感覺使車距離右邊路沿30CM的時候,回正方向,將車停穩在路邊。

  考生們還要記住,停車時不管在幾檔都要收油門、踩剎車,等車速慢到低於20或者感覺到車抖動時,踩下離合,直到停車。

  科目三停車規則: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3、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不合格。

  4、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6、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扣10分。

  7、停車前,開轉向燈的時間少於3秒即轉向的,扣10分。

  8、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的,扣10分。

  9、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拉桿的,扣10分。

  10拉緊駐車制動器拉桿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11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