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場開具接收函
接收函定義人事關係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接收函一般分為以下幾種形式:
1、各地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函******在生源地級市落實就業單位除外***;
2、省直及中央駐粵單位主管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函***;
3、省外單位所在地人社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函******外省學生在生源地級市落實單位除外***;
4、公務員錄用通知書。
二、一般來說,應屆畢業生接收函應由公司人事部門開具,不需學生自行操作。
而接收函共有三份,公司、學校、人才市場接收,公司開具後給予學生的那一份應交給學校,然後學校看到協議會再開出報到證,到公司報到時,公司依據接收函、報到證以及畢業證等資料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
三、另外,應屆畢業生在以下情況需要辦理應屆生接收手續:
畢業生與各種非公有制經濟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如果該單位不能為畢業生解決戶口等事宜,而畢業生仍願意選擇該單位就業者,可考慮辦理應屆生接收手續。對畢業生而言,辦理應屆生接收手續首先解決了落戶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問題,其次保證了不論在何種型別的單位***包括私營、三資或者民營企業***工作,其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