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的主要價值有哪些
文化遺產,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但是文化遺產的價值相信就由很多人不是很瞭解吧。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文化遺產的價值,希望對你有用。
文化遺產的主要價值
***一***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
非物質文化承載著歷史,具有特定的歷史條件和時代特徵,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可以瞭解過去歷史時期的社會發展水平、生活方式、道德習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汲取了歷史時代的精華,是民族活態傳承;非物質民族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價值,是一個民族世界觀的最好體現,為了解當時的社會及群體狀況提供了基礎條件;像民間的、口傳的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彌補正式典籍存在的不足,有利於人們更全面的瞭解之前的歷史文化。
***二***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同民族、種群的智慧結晶,包含著文化精髓,對於認識種群文化等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反映了該民族的思維方式、文化特色,體現了該民族的發展軌跡,是民族文化價值的最好體現;社會在不斷髮展,文化也在不斷積累,這些文化正是不同地域存在、發展的支柱。每個民族和種群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思想觀念、文化模式,這些不同民族、不同種群的文化特點,共同組成了人類文化的多樣性;非物質文化經歷了很長時間的發展,在不同民族文化中進行融合、交叉等,最終形成和而不同的局面,體現了文化的特異性、適應性。文化多樣性對於民族文化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所在。
***三***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它區別於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跨學科、跨領域的文化特點,科學含量高,是不同歷史發展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狀況、科學技術的最好體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後人獲取科學發展的相關資料、科學方法等提供保障。
***四***具有重要的精神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蘊涵著本民族的文化基因及精神產品,是維繫民族血脈的重要元素,塑造了民族形象,延續了民族基本一致的社會行為和生活態度,是民族的文化傳承;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及實踐中逐漸形成的民族精神、文化觀念等,經過歷史的沉澱形成精神的精華,蘊含了民族的價值觀、氣質、情感等群體意識,是民族精神傳承和發展的核心,是民族文化的靈魂;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民族文化形成歷程的見證者,傳承了民族精神文化的精髓,有利於民族精神文化在世界文化多元化發展的浪潮中佔有一席之地,成為我國珍貴的歷史文化的活態遺存,體現了它在民族生存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民族精神價值,是民族生命力的最好體現,是民族精神的依託,同時也是民族文化實現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源泉。
***五***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利用,並將其轉化為經濟資源,開發其經濟價值,為社會帶來經濟效益,促進文化、經濟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具有經濟價值,還具有儲存價值,這些都是受到保護的價值所在。只有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實現其經濟價值。保護的過程中,將其與現代的經濟、文化相結合,促進傳統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將非物質文化轉化成文化產品,並發展成優勢文化產業,形成品牌效應,進行宣傳和推廣,從而實現其經濟價值。
***六***具有重要的和諧價值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和諧價值。它是我國文化長期積累、傳承、發展,並加以創新的社會文化形態,對規範人們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具有重要的作用,促進社會全面、和諧發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它蘊涵著豐富的傳統倫理道德資源,而這些資源可以為個體與社會和諧相處提供基本保證,促進人們對社會價值的認同,有利與化解社會存在的矛盾,協調社會、個體的和平相處;通過大力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優秀道德倫理等文化資源,對人們的思想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而極大的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七***具有重要的教育價值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教育價值。科學知識、歷史文化知識及藝術精品等都是教育的重要知識來源,為教育事業提供了豐富的文化資源,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包含很多獨特技藝、技能,將這些寶貴的技能傳授給學生的過程就是實現教育價值的過程,對於教材的編寫,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髓融入教材中,通過老師的授課、講解,或者專家學者的講座,實現教育價值的同時也保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而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
***八***具有重要的審美藝術價值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審美藝術價值。在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包含著表演藝術、各類工藝品等,它們都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審美價值。為我們進行藝術研究、審美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載體。像桃木雕刻、中國剪紙等,這些藝術創造可以觸動人們的心靈和情感世界,通過展示這些藝術作品,可以對當時歷史時期的歷史事件、人們的生活習俗、思想與感情、藝術特點等進行了解和掌握,展示了民族的生活風貌、審美情趣及藝術創造。
文化遺產的基本介紹
“有形文化遺產”即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人類文化遺址。無形文化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定義,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佈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長城又稱“萬里長城”,是中國古代在不同時期為抵禦塞北遊牧部落聯盟侵襲而修築的規模浩大的軍事工程的統稱。
長城始建於春秋戰國時期,始修於燕王,歷史長達2000多年。今天所指的萬里長城多指明代修建的長城,它東起鴨綠江,西至內陸地區甘肅省的嘉峪關。
國家文物局2012年宣佈中國曆代長城總長度為21196.18千米,分佈於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等15個省區,包括長城牆體、壕塹、單體建築、關堡和相關設施等長城遺產43721處。
簡單一點來說: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文化遺產的評價標準
文化遺產概念在確定下來以後,寫入公約以後,本身它也在不斷地發展,不斷地變。怎麼才能夠讓屬於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得到保護,是人類在思考的一個問題。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國際社會對於歷史城市的保護,對於歷史地段的保護,對於城市當中這些本身可能組成它的這些建築並不都是重要的建築,但是他們共同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歷史環境。而這個歷史環境又反映了一個民族或者一個地區文化發展的過程,像這樣的一些遺產,國際社會給予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從《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也可以看到這樣一種趨向,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那麼它所涵蓋的內容,就變得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大。凡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專案,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準方可獲得批准。
第一項
遺產專案如果要列入世界遺產,必須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是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比如說雅典的衛城,它代表著當時古代希臘最高的藝術成就,反映了希臘人的創造力,反映了他們的智慧。雅典衛城這個專案就符合世界遺產的第一項標準,特別是當中的這些神廟,是由希臘最著名的一些藝術家建造完成。
第二項
標準是講遺產專案在一定的時期內或者在世界的某一個特定的文化區域內,它反映了建築藝術或者這種紀念性建築物的這樣的一個藝術,包括城鎮規劃景觀設計方面,所體現的這樣的一種人類觀念的轉變。如果我們簡單來概括它,可以說它是一個表達了人類觀念的一個轉變。那麼像這樣的例子比如說像德國的一個遺產專案,叫做鮑豪斯學院,這是一個存在了僅僅十幾年的一個藝術學校,但是在它存在的短短的十幾年的時間當中,這個學校把古典的或者說傳統的建築教育和藝術設計教育轉化為一個現代主義的教育方式。它反映了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時候,人類思想觀念、審美觀念包括教育觀念的轉化,所以儘管它只存在了短短十幾年的時間,但是它的學校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因為它反映了在這樣一個時期人類的觀念的變化。
第三項
標準,是人們面對的這個遺產專案它能夠成為一種已經消失的文明或者文化傳統,它能夠提供這樣的一種見證。比如說像耶路撒冷,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遺產專案,它反映了古老的人類文明在這裡產生髮展,可能有一部分這樣的文明,或者這樣的一個文化,今天已經變了,已經消失了,但是耶路撒冷是他們發源地,是他們曾經存在的一個歷史見證,如果能夠滿足這樣一項標準,這個專案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
第四項
標準,是它可以作為人類一個歷史上一個重要階段,它的一個典型的一個代表性建築,能夠反映這個時代,是這個時代的建築或者景觀的傑出範例。如果我們簡單來說一個時代的傑出範例。比如像我們的故宮,實際上就是這樣的,大家一講到明清,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這樣一個時期的話,你馬上可以聯想到故宮,聯想到北京的故宮,聯想到瀋陽的故宮,它們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一個象徵,那麼另外比如說像克里姆林宮和紅場,也是《世界遺產名錄》上的一個專案,一講到俄國革命,講到早期社會主義的發展過程,這個克里姆林這個紅場就是一個象徵,已經變成這樣一個時代的象徵。
第五項
標準是我們所面對的遺產它可以作為人類傳統的寄居地和怎麼樣使用土地,人類怎麼樣居住這樣的一個傑出範例。特別是它可能反映了一種或者幾種文化。而這種文化又在一個人類的歷史發展過程當中現在變得
非常容易受到損害。比如說威尼斯,義大利名城,那麼它就是這樣的一個範例。從中世紀的時候,有一些人逃避戰亂在這兒定居下來,然後在這樣建造這樣一個城市,隨著義大利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經濟的發展,隨著威尼斯的強大,這個城市逐步發展,然後建立了許許多多非常傑出的建築。然後在這兒培養出了一大批的藝術家,像威尼斯畫派,這樣一大批的藝術家,那麼隨著整個世界貿易體系的變化,隨著世界各國在海上的權利的一個逐漸變化,威尼斯後來失去了原來的地位,它可能那一度的輝煌今天已經消退了,但是威尼斯這座城市本身,見證了這樣的一個文明,像這樣的城市也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實際上麗江、平遙也都屬於這樣一個型別的專案,它反映了人和自然之間的關係和怎麼樣使用土地。比如說麗江,怎麼樣和雪山和玉龍雪山之間的關係,和周圍溼地之間的關係,那麼這些都可以驗證人和自然之間的這種平衡。
第六項
標準是一項特殊的標準,這項標準通常來說,不可以直接作為單獨的一項標準,來評價一個世界遺產專案能否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來,那麼這就是與有特殊意義的世界或者現行的這種傳統、思想或者文學藝術有直接關係。這個專案和前面我們講到的五個標準稍微有不同,前五項標準只要滿足其中的一項,就
可以列入到《世界遺產名錄》當中,但是對於第六項來說,它需要滿足前五項的其中的一項,然後第六項作為一個補充項可以列進去。比如說像我們的故宮,因為和我們歷史當中很多非常重要的人物有關,所以它也可以滿足這一項標準的要求。
《世界遺產名錄》在1978年第一次公佈,一共有12項,那麼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754項,數量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世界遺產在這樣的一個變化過程當中,遺產的專案也在不斷出現一些新的型別。比如說我們剛才講到城市的問題,從遺產公約規定紀念物,然後建築群遺址,發展到後來的城市,後來覺得僅僅有城市還有這些建築還是不夠,還希望進一步擴充套件,於是1992年的時候提出一個新的品位,屬於文化遺產當中一個新的品位,就是文化景觀,提出一個文化景觀的概念。文化景觀實際上反映的內容是人和自然共同作用的一個結果,而產生一種和特殊的人類文化的這樣的一個面貌。
文化景觀包括三種類型,第一種型別就是人類設計建造的,具有明確規劃的景觀,包括像具有美學價值的這種花園廣場這樣的一種景觀,這是一種型別。另外一個就是它逐漸發展而成的,可能不是人們一次設計出來的,逐步發展而成的,它是基於一種社會文化甚至是一種行政或者是宗教的要求,與環境相適應最後形成了一種景觀,另外一類實際上是一種結合類
的,比如說它包括一些自然的風貌,同時又有一些人文的東西共同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具備通過某些物質遺產所表現出的強烈的宗教或者藝術和文化的一種影響。對文化景觀來說這是三種類型,廬山也是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它逐漸形成發展的過程,可能更多適合的應當是第二種型別,因為它是一個逐步有機發展而形成的由於社會文化或者宗教的要求,逐漸形成並且和環境相適應形成了一個今天這樣一個非常獨特的具有突出的世界性價值的這樣的一種景觀環境。這對於遺產保護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的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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