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裁員如何賠償

  企業裁員怎麼賠償呢?下面小編帶你瞭解最新勞動法裁員賠償標準。

  企業裁員賠償:新勞動法裁員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的;***四***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幾年的合同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了多長時間。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做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另外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要再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稅前總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去年年終獎在內***除以12得到一個月工資,再乘以工齡係數。待通知金按照上個月工資計算。新勞動法是08年頒佈實施的。對以前工齡的是不產生朔及力的。

  調整裁員等14種情形可解除無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14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