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指的是什麼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下面就讓小編來給你科普一下什麼是不動產。

  不動產的概念特性

  概念定義: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 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房地產估價規範:房地產***real estate,real property***,土地、建築物及其他地上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自然特性: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的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定管制權、徵收權、徵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不動產的性質型別

  不動產是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因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在民事實體法上,不動產權利的變化,如以不動產為買賣或設立抵押權的標的物時,必須經一定登記的公示手續,否則不發生效力;在民事程式法上,因不動產所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就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最核心的不動產型別就是土地。而以土地為基礎再進行擴充套件,有其他的型別。在法律上有分離說與吸收說之分。根據吸收說,房屋被土地吸收,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同理,莊稼等土地上的附著物也被土地吸收,也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也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所以根據不動產的定義以及吸收說的理論,在實體上只有土地為不動產。吸收說可以說是傳統法理,但是這種制度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也有了發展。比如德國為了突顯房屋的價值,使其與土地在價值上分開,但又不違背傳統法理,就提出了地上權制度,然後根據吸收說,讓地上權吸收房屋,這樣也就符合吸收說的理論了。而另一些國家卻與此相反提出了分離說。根據分離說,土地與附著於土地的物***特別是價值明顯的物如房屋***分離為不同的不動產。如土地上建立一個房屋,此時土地與房屋為不同的不動產,但是一般情況下會產生與之相一致或協調的制度,如日本因此提出了法定租賃權與法定地上權,這樣土地為獨立的不動產,法定租賃權或法定地上權與房屋合併成為獨立的不動產,然後就符合了傳統法理。

  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動產的型別,如我國規定不動產的型別有如下:土地、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添附於土地和建***構***築物的物。

  不動產與動產的界定

  比較法研究:各國對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也是不同的。國際上並不是單純地把是否能移動及如移動是否造成價值的貶損作為界定動產與不動產的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慮物的價值大小、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飛機、船隻等,國際上通行將其界定為不動產。因為其價值較大、辦理物權變動時要到行政機關進行登記等。

  民法學上的物,是指存在於人身之外,能夠滿足人們的社會需要而又能為人所實際控制或支配的物質客體。按照不同的標準,物可分為動產與不動產、流通物與限制流通物、特定物與種類物、主物與從物、可分物與不可分物、原物與孳生物、有主物與無主物等。

  劃分標準: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並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