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政教處安全責任書

  政教處管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德育、安全、衛生、校紀校風及班級管理諸多方面。要想保證學校正常運轉,確保學生在校的學習生活順利,就必須做好政教處的各項工作。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一、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二、政教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

  三、安全工作職責範圍:

  1.與處室各崗位工作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督促和指導各個年級組、各個班級做好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工作,避免發生校內傷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維護學生上下樓道和進出校門的秩序;加強活動課、體育課的安全管理。

  3.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傷害事故。

  4.安排和督促行政值班人員,維護校園內外秩序;加強與校外相關部門的聯絡,防範校外閒蕩人員與校內少數品行較差的學生相互勾結、滋生事端。

  5.健全社會、家長參與的學校安全機制,發動社會力量和家長協助做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的學生安全工作。

  6.萬一發生緊急事件,立即按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和及時上報的工作。

  7.督促班主任做好早中晚查寢工作,協助安保處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四、責任追究:在部門工作範圍內發生有責安全事故,除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外,學校將追究政教主任的責任。

  五、有關要求:

  1、政教主任是本責任書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家長、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切實保證工作範圍內師生安全和穩定。

  2、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首問責任制和重大事件報告制。

  3、本責任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如工作變更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4、凡因工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負責人提出意見,在本處室有關人員和當事人津貼及工資中扣除。凡知情不報、漏報、遲報和謊報情況,造成較大損失的,將視其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5、本責任書20xx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有效。

  學校責任人:***政教處責任人:****

  20xx年*月*日

  篇2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學校安全條例》,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學校與政教處簽定以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一、政教處職責:

  1、具體領導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總結安全教育工作,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不發生任何重大事故。

  2、認真執行學校安全教育有關規定,堅決落實學生安全保障措施,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堅決貫徹“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則。必須精心組織外出活動,考察活動場地,落實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審批制度、點名制度等。嚴禁學生參加商業性禮儀活動。

  3、指導班主任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開班主任工作會議,把安全工作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搞試點、樹典型、促進安全教育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4、組織教師、學生學習安全***法規***知識,提高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教師、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5、領導好貫徹執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檢查、評比工作,規範四項評比操作程式,促進校園安全、文明。

  6、絕其他非正常傷亡事故的發生。

  7、不斷完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

  二、學校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檔案、會議精神,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督促班級嚴格執行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好防範工作。

  2、及時採納、吸收班級安全工作的資訊,處置隱患,防微杜漸,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3、投入必要經費,解決安全必須設施。

  4、建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管理。

  三、考核:

  1、考核期為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天到學年末的最後一天。

  2、政教處每學年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作安全報告。

  3、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簽字人變動,繼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四、獎罰

  1、未達管理目標任意一條,政教處相關人員不得評先進個人。

  2、每學年未發生重大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獎勵100元;發生任意一起損失在2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與政教處直接有關的罰責任人50元,並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國家法規處理。

  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獎勵,並根據事故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嚴重的按國家法規處理。

  象山縣外國語學校 政教處

  簽字: 簽字:

  2005年 9月 日 2005年 9月

  篇3

  為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責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確保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全體師生創造安全。和諧的工作、學習環境。校長特與各部門簽定安全責任書。

  政教主任是政教處安全責任第一人。

  一、政教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務是,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預防為主,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對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政教處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開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識普及的活動,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學生自我防範能力。

  四、學生安全教育應根據不同時期及學生的特點,在各種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特別是節假日前適時進行,並善於利用已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學生,防患於未然。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並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還需注重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組織學生大型活動,須經學校同意。組織大型活動時要事先定出活動方案及應急預案並報學校進行審查。

  七、學生在校內發生任何事故政教處要及時報告學校或相關部門,並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把事故傷害減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緊急情況,要迅速、冷靜、有序、組織學生按緊急疏散預案中規定的路線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對因忽視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的財物受到損失的責任人視情節分別給以責令書面檢查、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等處理。對當事人同樣依據責任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理。

  十、由於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而發生的事故,由學校酌情處理。

  校長 : 政教處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