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銀霞老公丈夫逃跑路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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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上搜索,蘇銀霞丈夫繫於西明。於歡的父親於西明,1971年9月生人;母親蘇銀霞,1970年12月生人;於天當年21週歲,則為95年生人。
於西明
蘇銀霞辱母案最新判決
聊城中院認為不存在防衛緊迫性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於歡故意傷害一案。
在庭審中,杜志浩的家屬提出,於歡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索賠830餘萬元。於歡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系防衛過當,要求從輕處罰。
判決書顯示,在庭審中,一審辯護律師曾提出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是防衛過當, 杜志浩對本案的發生具有嚴重過錯。
聊城中院認為,於歡持尖刀捅刺多名被害人腹背部,雖然當時其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沒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於歡和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所以於歡持刀捅刺被害人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法院對此不採納。
聊城中院認為,於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的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捅刺多人,導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兩名被害人重傷,一名被害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於歡故意傷害罪後果嚴重,鑑於本案系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程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被害人具有過錯,可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同時判定於歡對被害人杜志浩親屬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賠償被害人親屬共計3萬餘元,賠償另外兩名被害人5萬餘元和2000餘元。
二審律師認為屬於正當防衛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絡上於歡的二審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據他介紹,在今年2月於歡被判無期,他的母親和姐姐到處訴求,但因為“非法集資”的問題兩人都被抓了。因為之前殷清利曾經在聊城代理過一些案件,於歡的姑姑當時留了他的聯絡方式,後來於歡的姑姑找到了他,當天晚上殷清利就去見了她。“當時他們家人已經完全慌了,不知道該幹什麼。”
殷清利決定,二審將為於歡做無罪辯護。
殷清利稱,2月24日,他已經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實當時時間已經非常緊了,再過一天上訴期就過了,一旦錯過上訴期,再審的成功率就會很低。我簡單瞭解案子之後,立刻決定上訴,連夜寫了上訴狀。”
殷清利說,當時由於於歡的一審辯護律師不讓他影印材料,他沒法看案卷,怕有一些情況不瞭解,為了穩妥起見,在上訴狀中寫了防衛過當,但他仍然認為於歡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但在二審中我肯定會堅持正當防衛的辯護。對方人多勢眾,於歡他們就一對母子,之前對方連續侮辱、毆打、限制於歡母子的人身自由,這種行為隨時面臨升級,危害到於歡母子的生命安全。”
此外,據殷清利介紹,案發當天參與討債的人因為涉黑被專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