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知情權有什麼內容
什麼是股東的知情權,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股東的知情權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股東的知情權的內容
1、股東可以查閱的資料形式和範圍
關於股東知情權訴訟的判決書,一般要求被執行人於一定時間內為申請人備齊某年度股東會議記錄、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等等,以供查閱。執行實踐中,申請人一般要求查閱股東會議原始記錄,而被執行人往往只提供歷屆股東會議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文字。申請人往往會提出抗議,認為股東會議決議只記錄和反映了會議結論,並不能反映股東會議的實際過程和真實情況,因此滿足不了申請人關於股東知情權的要求。雖然修訂後的公司法對於股東可以查閱的範圍擴大到公司章程、股東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公司會計賬簿,但關於這六類可以查閱的資料的具體形式沒有規定。因此筆者認為,執行過程中,對於股東知情權案件中涉及到可以查閱資料的範圍,包括股東會議決議記錄和相關財會報表,而不包括形成這些記錄或報表背後的原始材料或資料。但是,隨著公司法立法不斷趨向於規範公司運作和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發展,進一步規範、完善股東會議的記錄內容,有利於股東對公司經營決策事項的形成過程有更明確的瞭解,從而保護那些無法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的中小股東的權益。同時,詳細、規範的會議記錄有利於公司機構經營運作的正常化和加強對管理層的權力監督。至於記錄內容可能涉及到公司商業祕密的問題和股東享受知情權後對公司商業祕密的保密責任問題,則可以另外設計可行的解決方法。
2、股東知情權與查閱權的關係
目前司法審判中涉及到股東知情權的保護,大都採取讓公司提供相關資料報表供股東查閱的形式,即以查閱權來涵蓋所有股東知情權的內容。如果公司向股東虛假提供經營情況,其行為當然侵犯了股東知情權,但這已經不屬於股東查閱權所能調整的法律範圍。筆者認為,涉及查閱權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符合形式上的財務制度要求***比如製表的程式符合法律規定,有各種負責人的審查簽章等***,那麼執行機構就可以認定被執行人已經履行了提供真實財務報表的義務。
3、關於查閱權和複製摘抄權
由於部分申請執行的案件是依據舊公司法作出的判決,所以申請人只是有權對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查閱,而沒有複製權。當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式後,新修訂的公司法已經頒佈並開始實施,且明確規定除了對公司會計賬簿的查閱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外,其他的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都可以進行查閱和複製。
股東知情權有效的實現
在新修訂的公司法中,關於知情權的規定較之已往的立法更為詳盡和具體。股東行使知情權的範圍也被大大拓展。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行使範圍是“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公司的會計賬簿;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知情權的範圍則擴張到“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由此,公司股東可以獲得更為廣泛地瞭解公司經營資訊的機會和渠道,有助於股東更切實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更有效地加強對公司事務的監督。
此外,新公司法在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查閱上列各種公司檔案的同時,還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