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防守犯規的常識
籃球防守犯規的情況有哪些?防守犯規,是籃球比賽中最經常見到的一種犯規,簡單一點的說法也可以叫“阻擋犯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籃球防守犯規的條件
罰則在所有情況下都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此外:
一、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⒈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⒉如果處以犯規隊罰則,則規則第五十八條將生效。
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⒈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
⒉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
⒊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
三、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
⒈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⒉例外:見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相關技術犯規編輯
垂直原則
⒈在籃球場上,每一位隊員都有權擁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間***圓柱體***。
⒉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間。
⒊一旦隊員離開了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確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則離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要對此接觸負責。
⑴對於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不超出他的圓柱體***或在圓柱體內全面伸展他的雙手和雙臂,則不必判罰。***
⑵進攻隊員無論是在地面還是騰起在空中,都不得與防守隊員發生接觸,或用他的手臂來擴充套件他自己的額外空間***清除***。
合法防守位置
⒈當達到下述狀態時,防守隊員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⒉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圓柱體0。他可以將雙臂舉過頭,但雙臂必須是在這假想的圓柱體內並保持垂直姿勢。
防守控制的球隊員
⒈在防守控制球的隊員***他正持球或運球***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⒉每當對手在持球隊員前面佔據了***甚至是在一瞬間佔據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隊員都必須預料到對方的防守,並必須準備停步或改變方向。
⒊防守隊員在佔據他的位置之前,必須不造成身體接觸來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⒋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須保持這個姿勢***見下述第5項***,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⒌當裁判員對“阻擋或持球隊員撞入”的情況作出裁決時他要運用下列原則:
⑴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且雙腳著地來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⑵防守隊員為了保持這個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靜止或側移或後撤。只要該側移或後撤被認為是正常的防守移動,在保持這個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在瞬間離開地面。
⑶防守隊員必須是先到位,並且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部位。如果接觸發生在軀幹部位,則應該認為防守隊員已經先到位。如果答上述三條,則是持球隊員造成犯規。
騰空的隊員
⒈從場上某處跳起在空中的隊員有權落回原地點。
⒉他有權落在場上另外地點,只要:
⑴在起跳時該地點尚未被對手佔據;
⑵起跳點和落地點之間的直線通道尚未被對手佔據。
⒊如果隊員已跳起並落地,可是其動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方隊員,則該跳起隊員對接觸負責。
⒋當對方隊員已跳起在空中後,隊員不得移至該跳起隊員的路徑上。
⒌移至一個騰空的隊員身下併發生接觸總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⒈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場上自由移動並佔據任何未被另外隊員已佔據的位置。
⒉時間和距離的因素要適用。這意味著防守隊員不能佔據一個如下這樣的位置:
⑴如此靠近正在移動中的對方隊員,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⑵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於1步,不得多於2步。如果隊員在佔位時不顧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接觸負有責任。
⒊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來阻止從他身旁路徑通過的對手前進。然而他可轉身或將手臂置於身前和貼近身體以避免受傷。
⒋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
⑴他可以轉移或側移或後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對手的路徑上。
⑵他可以迎著對手前移,然而如果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此負責。
⑶他必須注意空間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項⑵所示,他和對手間的距離。
掩護----合法的和非法的
⒈掩護髮生在隊員試圖延誤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時。
⒉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合法掩護:
⑴當發生接觸時靜立不動***靜立在他的圓柱體內***。
⑵發生接觸時已經兩腳著地。
⒊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非法掩護:
⑴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⑵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建立掩護,沒有給出適當的距離。
⑶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方隊員沒有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⒋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內***前面或側面***,則該隊員可以按自己的願望,只要在不發生接觸的情況下儘量靠近對手。
⒌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掩護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他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⒍如果對方隊員在移動,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就要適用,掩護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者能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開掩護。要求的距離不得小於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過2步。
⒎對與已建立了合法掩護的隊員發生任何的接觸,由被掩護的隊員負責。
阻擋
⒈如果試圖去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立的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構成了阻擋犯規。
⒉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該隊員應對隨後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所謂“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⒊隊員在場上佔據位置時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當對方隊員試圖從他身邊通過時,它們必須放下***在圓柱體內***。如果隊員不能將臂或肘放下,發生接觸就是阻擋或拉人。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
⒈用單手或雙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然而,當對手位於某隊員的視野之內就沒有理由用手去辨別,並且這種動作可被視為非法的身體接觸。不管是否獲得利益,裁判員必須宣判。
⒉如果任何一種方式的接觸限制了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⒊運球隊員不可使用前臂或手來阻止對方隊員獲得球。此類舉動能獲得規則未提及的利益和導致雙方隊員增加身體接觸。
居中策應
⒈垂直原則也適用於居中策應。位於居中策應的進攻隊員和防守他的隊員都必須尊重彼此的垂直權利***圓柱體***。
⒉策應隊員不得用肩或臀將對方隊員擠出他所佔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來干擾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
⒊防守隊員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體的其它部位干擾策應隊員活動的自由。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