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情況下房產過戶一定要公證

  房產不是隨便就可以過戶的,有些房產過戶需要在公證處公證,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需要就房產過戶手續公證的內容,歡迎閱讀。

  房產過戶手續一定要公證的情況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聯合釋出的《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有關規定,以下幾類情況必須辦理公證:

  ***一***繼承房產,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三***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合同公證書”;

  ***四***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

  房產公證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係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係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範,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牴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辦理公證應注意的事項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轉讓房產,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沒有房地產經營權的單位轉讓房產,必須委託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產交易所代理進行交易;

  2、轉讓方必須領有市房地產權管理處核發的房地產證尚末領取房地產證的,不得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

  3、如果房產已作為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房產所有權人未經抵押權人明示同意,不得轉讓;

  4、房產為數人共同共有的,轉讓房產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轉讓共有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