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撞人的賠償專案是什麼

  在新聞上,公交車撞人的事件也是頻頻發生,而造成的原因也有很多。那麼,公交車撞人需要賠償哪些專案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交車撞人賠償的專案,希望能幫到你們。

  公交車撞人的賠償專案

  1、造成一般傷害的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權利,法官認為一個合適的數額就是一個合適的數額,其標準有三個:第一個標準,能夠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給予撫慰;第二個標準,能夠對加害人的違法行為給予制裁;第三個標準,能夠對一般的群眾起到警示或者教育的作用。確定一個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根據三點,這個數額就是合適的數額。

  故意撞人行為的認定方法

  一般情況下,如果行為人開車故意撞人,可能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它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1、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觀要件;

  ***1***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以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2***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

  ***3***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3、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交通事故私了的後續問題

  首先、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問題。一般要向保險公司理賠需要出具各種各樣正規的檔案資料、收據等,而在雙方“私了”的情況下,很難會有這些手續齊全的檔案資料和收據。當缺少這些完備健全的理賠依據檔案資料和收據,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給與賠償的。當事人的這種做法無疑加重了自己的賠償責任,同時也使保險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其次,“私了”後的履行問題。現實中,肇事方在達成了“私了” 協議後,拒絕按照“私了”協議履行其賠償責任的情況大有存在。也會出現很多肇事方為達成“私了”協議,作出大量承諾。但在協議達成後,受害方要求肇事方履行協議義務時,肇事方常常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履行協議內容,有時可能還會出現人間蒸發的情況,給受害方帶來很大困擾,造成無法拿到賠償。如受害方需要進行醫療診治的話,因缺少醫藥費,而延誤病情診治,會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最後,很多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身體當時並沒有什麼不良反應,故在“私了”時,對於醫療費用的預算往往比現實中支出的低。可是,人體就是奇妙,原先看著還挺好的身體,這會兒卻被醫院檢查出了大問題。這時,就會涉及大量的後續醫療費問題。可是肇事方往往會為了自己以後安枕無憂,常常會在協議中寫明“對以後出現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而受害人在籤協議時,也認為自己以後不會有太大問題,而沉默答應。當出現後續醫療費問題時,交通事故雙方往往會因此爭得面紅耳赤,問題又一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