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辦理流程是什麼

  辦理商標的轉讓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這商標轉讓的流程是什麼呢?小編為你帶來了“辦理商標轉讓流程”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轉讓流程如何進行

  企業因合併、分離或兼併應當及時辦理轉讓註冊商標的手續。

  如果企業已經登出,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轉讓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併辦理轉讓。

  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由受讓人辦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

  商標局核准轉讓申請後,發給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相應的轉讓通知單和轉讓證明通知單。

  商標轉讓需提供的材料

  1、《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受讓人章戳的委託書。大陸以外地區的受讓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轉讓的,必須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轉讓的,由代理機構製作後,並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蓋章或簽署。

  3、 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檔案影印件。受讓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檔案。

  4、特殊證明材料:

  1***轉讓人用於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的註冊商標在轉讓時,受讓人需提供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即《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還未取得以上兩證的,提供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成立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批覆檔案;轉讓人用於消毒劑商標的,受讓人需提供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

  2***轉讓捲菸、雪茄煙和有包裝的菸絲的商標的,受讓人需提供國家菸草主管部門批准生產的證明檔案。大陸地區以外的申請人不需要此類檔案。

  3***企業因合併、分離或兼併因故未及時辦理轉讓手續且章戳已作廢的,可不蓋轉讓人章戳,但必須提供轉讓人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檔案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

  商標轉讓有哪些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目前,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佈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註冊商標是委託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註冊應當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檔案,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檔案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並回復。這些檔案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鑑於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檔案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註冊的程序。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託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檔案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註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商標轉讓的法律規定

  商標轉讓指的是商標權利人將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其方式可以是買賣,也可以是以商標出資或者是贈送等,轉讓的商標包括已經取得註冊的也包括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關於商標轉讓的手續,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未一併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理商標轉讓時的注意問題

  關於商標轉讓的辦理,需要注意的是:

  ***1***註冊商標的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後,還需共同到國家商標局申請核准,只有在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以後,受讓人才正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否則,商標局將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3***商標局受理轉讓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將不予核准。

  實踐中,一些企業與他人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把轉讓款支付完並使用商標或者拿到對方的《商標註冊證》以後,就不去辦理商標轉讓核准手續了。沒有取得商標局的轉讓核准手續,等於該商標所有權仍在轉讓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轉讓人仍是該商標的專用權人,受讓人並沒有取得法律認可的商標所有權,因此,我們強調,在訂立《商標轉讓協議》之後,一定要去辦理商標轉讓申請,並取得商標局核發的《註冊商標轉讓證明》,否則,對受讓人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法律風險。

辦理商標轉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