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的步驟

  進行商標註冊是有一定步驟的,這詳細的步驟是什麼呢?商標註冊的時候有什麼注意事項?小編為你帶來了“”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的步驟是什麼

  1、註冊準備

  選擇註冊方式

  一種是自己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註冊;另一種是委託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服務。

  2、準備資料

  準備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如果是個人提出申請,需出示身份證並遞交影印件另加個體營業執照影印件並且經營範圍與註冊的商標一致;若是企業申請,則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並遞交影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商標註冊申請書。

  3、開始申請

  4、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商品和服務專案共分為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專案11類。申請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按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

  5、申請日的確定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由於中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您和其他企業發生商標權的糾紛,申請日在先的企業將受法律保護。所以,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

  接下來就是商標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三個程式。需要強調的是,經過商標局初審通過的商標,要在刊登公告三個月後無人提出異議才可以註冊完成,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已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6、領取商標註冊證

  商標完成註冊後,商標局向註冊人頒發證書。

  若是通過代理組織的由代理人向註冊人傳送《商標註冊證》;直接辦理註冊的,註冊人應在接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領取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領證人身份證及影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的影印件、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注:一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發證一般需要一年到三年半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個月,實質審查約需24到30個月,異議期三個月,核准公告到發證約2個月。

  7、商標註冊申請須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證明商標註冊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特殊標誌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註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註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註冊事宜的辦理。

  申請商標註冊要注意的問題

  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2007年2月起,我國商標局對自然人註冊商標申請進行限制***。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我國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餘種的商品和服務專案分為45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專案11個類。申請商標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範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於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

  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商標註冊申請人有哪些要求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之後擴大了商標權的主體範圍,賦予了國內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權利,取消了過去對經營範圍及藥品、菸草、報刊雜誌商標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時允許共有商標註冊申請。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按所屬國可以分力兩種:國內申請人與外國申請人。

  ***一***國內申請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稱謂。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自然人即公民。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也就是說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權利申請商標註冊,當然去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人

  《民法通則》中“法人”的定義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3、其他組織

  其他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組織。

  ***二***外國申請人

  根據《商標法》第十七條、十八條的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按照其所屬國和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原則,可以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對於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辦理申請手續時視同國內申請人;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則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有一點需要注意,儘管商標法中只提到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可以依據相關規定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但實踐中,外國其他組織同樣可以申請。

  ***三***共同申請人

  除了單一申請人外,根據《商標法》第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共同申請人中可以全部是國內申請人或全部為國外申請人,也可以既有國內申請人,也有國外申請人。

  實踐中,在我國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和辦理其它相關事項,辦理手續時,港澳地區以及臺灣地區的申請人是參照“外國申請人”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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