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章的介紹信
介紹信篇幅不易過長,言簡意賅,在有限的篇幅中突出重點,同時文字要順暢,字跡要工整。那麼你知道是在怎麼寫的嗎?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參考。
範文一
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
我單位因業務需要,現介紹 同志***身份證號碼: ***前去辦理刻章備案手續。 需刻制印章名稱如下:。
財務專用章、公章
共計 ***大寫*** 貳 枚。
介紹人:zhuna
XXXX年XX月XX日
範文二
大興公安局:
我北京**********有限公司法人****現委託*****前往貴處辦理刻章審批事宜,刻制合同專用章壹枚。特此證明。
請予辦理!
介紹人:zhuna
XXXX年XX月XX日
範文三
*******刻公章的地方***:
茲證明我單位**同志,因公務需要到貴處辦理重新刻財務章事宜。
日期
公章
介紹人:zhuna
XXXX年XX月XX日
刻章手續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一、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准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檔案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後,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後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二、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後,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三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後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單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所刻印章無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