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倉庫租賃合同
地下倉庫指修建在地下的貯品建築物。那麼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商城地下 層做倉庫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商城地下 層 號,出租給乙方作倉庫,面積 平方米,物業狀況良好。
二、乙方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費用
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平米。履約保證金***含電費押金***為人民幣 元整。
四、鋪位功能要求:僅作為倉庫使用,不得住人 。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按照合同載明的規格,為乙方提供倉庫場地。
2、 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代收電費。
3、 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倉儲的情況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擾或妨礙乙方正常、合理使用。
4、 負責物業公共區域衛生。
5、 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不續用,乙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在到期日前將鋪位內屬於自己的物品搬出。否則,視為放棄該場地內全部財產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將個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提供給甲方檢驗,甲方留存乙方個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的影印件。
2、 合同期間,乙方僅將該場地作為倉庫使用,不得住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場地的結構及用途。乙方若需對場地進行裝修或增改裝置時,必須徵甲方書面同意。合同期滿退場時,乙方除庫存物品外,場地內固定裝修部分不得拆除。乙方造成使用場地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合同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補交。
3、 乙方將在合同期滿時把該鋪位完好無損交還甲方,甲方退還乙方繳納的保證金。
4、合同期內的安全、保衛、消防、防水、綜合治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其全部責任和費用***包括場地內衛生***。
5、 乙方不得在使用場地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場地內進行明火作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含刑事、民事賠償及行政責任。
七、其他約定條款
1、合同期內電費單獨計算,按照政府規定的商業用電標準,由乙方按月向甲方繳納。
2、租金按年度繳納,本合同簽訂之日交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對地倉庫進行封閉、裝修。乙方堆放的物品因潮溼、蟲蟻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責賠償。
4、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交納保證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管理費及電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場地和相關裝置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另行賠付。
八、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2、 擅自改變該場地結構和約定用途的。
3、 擅自將該場地轉租他人的。
4、 乙方逾期10天不交租金的。
5、 電費逾期超過1個月以上的。
乙方出現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或單方解除本合同,書面解除通知郵寄至乙方法定地址視為合法送達,通知寄發郵戳日期為本合同解除之日。
九、甲方有下列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場地設施出現因甲方責任引起的重大問題,甲方不及時修繕,並影響乙方使用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的。
甲方出現上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合理經濟損失,乙方須以書面形式要求甲方在十五日內全部賠償,超過十五日視為放棄索賠權。
十、合同期內,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該場地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將爭議提交衢州市常山縣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名捺印***: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代表: 電話:
範文二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商城地下層做倉庫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商城地下層號,出租給乙方作倉庫,面積平方米,物業狀況良好。
二、乙方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費用
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平米。履約保證金***含電費押金***為人民幣元整。
四、鋪位功能要求:僅作為倉庫使用,不得住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載明的規格,為乙方提供倉庫場地。
2、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代收電費。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倉儲的情況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擾或妨礙乙方正常、合理使用。
4、負責物業公共區域衛生。
5、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不續用,乙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在到期日前將鋪位內屬於自己的物品搬出。否則,視為放棄該場地內全部財產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