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有哪些理由
呢?如何申請商標的異議?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異議的理由有哪些?
商標異議的理由有:
1、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使用了商標法禁用的標誌。
2、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28條的規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註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或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3、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馳名商標的。
2、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5條的規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經授權,以自己的名義將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標申請註冊的。
3、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6條的規定,濫用地理標誌,致使公眾產生混亂的。
4、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
5、初審認定的商標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標誌權的。
6、初審認定的商標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如何申請商標異議
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是什麼?
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是: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託書,並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擬寫異議理由並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二***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視窗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視窗繳納異議規費。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商標異議的範圍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其目的在於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提高商標註冊審查質量。商標異議的範圍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既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
2、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法律未對異議人資格未做任何限制。
如何進行商標異議答辯?
當申請註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後的3個月異議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式。該申請註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被刊發註冊公告的,該註冊公告無效***注:為了按時出版“商標公告書”,《商標註冊公告》往往會在異議期限滿前幾天排好印刷版,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限截止的前幾天甚至是最後一天提出的,加上郵寄所需的途中時間,就會出現既被提異議又被“註冊公告”的情況***。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則取決於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後,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式照常進行。
被異議人的答辯應包含有以下內容:
1.人的主體資格
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託的代理人。
商標異議答辯如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
商標局將根據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作出異議裁定,製作異議裁定書通知異議雙方當事人。
2、有明確的異議理由
針對異議人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的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被異議人應提出相應的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的充分與否,將有可能對異議案件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3、答辯的時限
《商標法》規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之日起30日內必須將答辯材料交寄商標局。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直接遞交答辯及相關證據材料的,以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如果當事人能夠提供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雖然法律設有此但書規定,當事人應當盡地在異議期限內寄異議答辯並保證郵戳清晰,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如被異議人的答辯材料以郵寄方式提交且郵戳日不清,則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答辯日。如果該實際收到日超過法定異議期限,有可能導致已做出裁決,則必然會給利害關係人帶來不利影響,也會給商標局的異議審查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無論被異議人未答辯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的,商標局都將依法進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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