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2***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12月28日通過***
第二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九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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