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的表現是什麼

  名譽權不能被侵犯,什麼情況下是侵犯名譽權,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侵犯名譽權的情況,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侵犯名譽權的情況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籌劃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2***因被動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的,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侵害名譽權損害後果

  一、名譽受到損害,即對民事主體的社會評價降低。

  二、精神和財產利益損害,精神損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壓抑、憂鬱等;財產損害即受害人因名譽受到貶損引起的財產利益損失,包括因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

  侵害名譽權的法律責任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