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領取結婚證的條件規定
如今,隨著結婚率也來越高,使得人們的結婚年齡也越來越小,那麼,在法制常識裡,規定了多少歲可以領取結婚證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領結婚證的條件
1、 雙方均無配偶;
2、申請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3、雙方自願並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頒發結婚證的步驟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附件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佈: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
5、祝賀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