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族平等政策論文_民族平等團結政策論文***2***
1951年11月21日,中南軍政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做出《關於開展少數民族工作的決議》,強調各民族不分大小,都一律平等,都是國家的主人。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據決議精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批判***和地方***教育。同年11月29日,中共廣西省委召開少數民族幹部會議,強調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通過學習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普遍受到了一次民族平等的教育,正確對待自己的民族和其他民族。一些原來不敢承認自己是少數民族的群眾大膽承認自己的民族成分。如武鳴縣原來自稱為“漢族”的數十萬“土人”、“板人”,都改為壯族。一些原來為了得到照顧或為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而要求改為瑤、苗、侗等民族成分的群眾,也主動把亂報或錯報的民族成分改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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