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朝花夕拾讀後有感

  《朝花夕拾》的讀後感並不難寫?不知道為什麼魯迅把舊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說,這夕拾的朝花,已不僅僅是舊事,反倒是新事、喜事、傷心事。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閱讀!

  篇一

  不知道為什麼魯迅把舊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說,這夕拾的朝花,已不僅僅是舊事,反倒是新事、喜事、傷心事。

  無可否認,魯迅的罵功是中國一絕,以致於罵狗、罵貓、寫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頂帶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來了。難怪魯先生愛罵狗,這“罵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佔盡光,好歹比那殺豬的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說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沒有狗血淋頭,但這不好惹的“高帽卻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動機褒貶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連一本薄薄的回憶散文集中都充斥著滿腔憤慨之情,及見其他那些雜文、小說集的鋒利。諷刺有魅力,當然,在魯迅筆下,那叫藝術。

  小說初中的語文教材,每本都有魯迅的文章,大概多數都選自這個好聽的名字DD《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麼味?

  酸。的確,看魯迅的文章有點酸,什麼酸?心酸。你看《父親的病》,作者從不正面寫家道衰敗的頹唐,僅從父親口裡說的噓噓的話,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顧後的疲態,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裡卻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親,卻遺留給作者的最大的錯處。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對衍太太這個自私多言使壞形象的嘲諷。

  甜。不說阿長與魯迅過年時行禮的溫馨,也不說看社戲、看五猖會時的快活熱鬧,單提起百草園“油蛉在低唱,蟋蟀們在這裡彈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體味的親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獨特的魯氏橋,進了甜美的童年故鄉。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敵是苦,阿長、父親的逝世是苦,永別的藤野先生是苦,跳進舊中國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脫,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魯迅,也苦出了這本在暴虐、陰暗、烏煙瘴氣中趟過的《朝花夕拾》。

  辣。魯迅的本色。辛辣的筆風,自然會有其筆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橫眉冷對千夫指凜然一個頂天大漢的形象,對反對、守舊勢力的抨擊與嘲諷是毫不留情。譬如對陳、徐兩人犀利、刻薄的諷刺,***微辣,入肚卻穿腸蕩胃,甚是尋味。

  鹹。淚水的味道。樸實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淚下。舊事的點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鹽分,染鹹的是回憶,濺起的是讀者深思的心靈。

  看過的回憶錄,大都是風花月殘、捕風捉影的閒情逸致,倒沒見過這夕拾的朝花也別有風味,也是,百味不離其宗,朝花夕拾一樣豔。

  篇二

  手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裡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飄向了那份曾經屬於我們的逍遙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鉅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裡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豔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餚,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裡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裡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彷彿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裡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閒來無趣。

  從書卷裡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麼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

  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裡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嚮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己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遊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隻,兩隻。。。。。。”;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祕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後因為自己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這裡,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麼。好象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又象是躲過了一場小小的“災難”。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惹人懷念啊。

  篇三

  初讀《朝花夕拾》不覺得這像一本名著,反而覺得像是一個朋友在與你閒聊家常,原來這才是這本書的獨特之處。

  我正在讀“無常”這一篇章時,也正好是全書的一半,這“無常”與之前“五猖會”上的塘報、高照、高蹺、抬閣、馬頭等,一定是魯迅愛看的,不然怎麼會寫得這樣細呢!從此看來魯迅小時一定也很貪玩,不過這裡主要還是反映了魯迅思想中戀鄉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圖》還真讓人摸不著頭腦,只是覺得這篇文章一定還有深層含意,看來我還得慢慢的滲透一下,才能得出結論。

  說起《狗、貓、鼠》和《阿長與〈山海經〉》可是我在這半本書最感興趣的文章了。

  一開始,看這本書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聽故事一樣。文中的魯迅可是把他仇貓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說了一遍,說實在的我也挺討厭貓的,也是因為它吃了不該吃的東西;我最愛的紅燒魚。不過,如果當時的我把這件事記錄了下來的話,就能和魯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題目就叫做《我·貓·老鼠》。雖然我平時不太喜歡老鼠,但看了這篇文章,突然覺得其實有隻“隱鼠”也不錯啊!可當我看到阿長踩死“隱鼠”的那一段時,感覺真有點氣憤,同時也為魯迅失去“隱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覺阿長真壞,不僅踩死了可愛的“隱鼠”,還把罪禍強加在了貓的身上,使魯迅錯怪了貓。

  從看了《阿長與<山海經>》開始,如今我已不記恨她了。在《阿長與<山海經>》中的她,雖然多嘴,禮節多,但是她爽直、淳樸、又能幫魯迅買《山海經》,人品也是不錯的。

  《朝花夕拾》的內容簡短但不缺乏經典,看來我想讀透這前半本書,還得好好體會、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