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藥忌口有什麼講究
《傷寒論》中,關於煎藥和忌口的問題也有諸多講究,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煎藥的講究:
1 煎藥方法
2 煎藥器具:砂鍋最好,搪瓷類次之,忌用銅、鐵、鋁等金屬類器具,以免發生化學反應。
3 煎藥時間:煎藥時間根據藥物的種類、性質而定。一般藥物在煎煮時,先用武火煮開,然後改用文火煎煮20~25分鐘。滋補類藥物煎煮的時間要長一些,如地黃、首烏、杜仲等,可以煎30~35分鐘。但解表、清熱,或芳香類藥物,如桂枝、荊芥、防風、薄荷、藿香等,煎煮10~15分鐘即可,以防有效成分揮發。同時,煎藥時不要頻繁開啟鍋蓋,以免有效成分過多蒸發損失。
4 煎藥用水:自來水即可,有條件者用泉水更好,加水量以浸過藥面為度。煎藥之前,先用冷水將飲片浸泡半小時,以使有效成分容易析出。
5 特殊藥物的煎煮:
後下:氣味芳香、容易揮發的藥物,如薄荷、砂仁等,要後下,一般在其他藥物快煎好前5分鐘入鍋,以防有效成分揮發。
先煎:貝殼類、礦石類藥物,如龍骨、牡蠣、珍珠母、龜板、鱉甲、石決明、磁石等,因其質地堅硬,有效成分難以煎出,宜先煎20~30分鐘。
烊化:一些膠質類、黏性大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飴糖、蜂蜜等,不能與其它藥入煎,應單獨加溫溶化,或用熱藥湯將其化開,以免同煎時因粘鍋而將藥煮焦。
沖服:散劑、丹劑、小丸劑、自然藥汁,或芳香、貴重藥物,以沖服為宜,如牛黃、羚羊角粉、三七粉、沉香末、紫雪丹、六神丸等。
包煎:有些藥物煎煮後容易使藥汁混濁,或對消化道、咽喉有刺激,要用布將藥包好入煎,如赤石脂、車前子、旋覆花等。
另煎:某些貴重藥物,為最大程度儲存其有效成分,需要另煎,如人蔘、冬蟲夏草等。
關於服藥的方法:
服藥時間:補藥或治下焦***橫膈以下***病的藥物,宜飯前服;治失眠的藥物,宜睡前服;驅蟲藥,宜空腹服;對胃有刺激的藥物,應飯後服;治寒性病的藥物,宜溫服;嘔吐病人,宜少量頻服;治熱病的藥物,宜冷服。
服藥次數:一般情況下,都是煎好後溫服,1劑藥一般早晚各煎1次,或將1劑藥煎好1次後,將藥液倒於碗中,再加水煎第2次,然後合併二次藥液,分2次服。此外,根據患者具體病情,有些藥物可以2天1劑,也有的可以煎好後代茶喝,如各種藥物涼茶、六一散等等。
關於忌口的講究
有人問,在服用中藥時,中醫往往要求忌口,如忌食辛辣、刺激、生冷或油膩食物等,那麼忌口是在服藥期間還是吃中藥的前後多少天?還是今後一直都要忌口?
其實,中醫之所以講究忌口,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中醫看病是講究辨證的,二是中藥具有四氣五味,而食物同樣也具有四氣五味。
疾病有寒熱虛實,即使同一種病,也會因病人的體質不同而有寒熱虛實的差異。因此,中醫不但在治療上用藥物以補偏救弊,在飲食上也要結合病情而進行忌食或“偏食”,以增強藥物的治療作用,或降低其副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忌口”,實際上也是中醫治療的一部分。在臨床實踐中,我們發現一些食物也有類似藥物的四氣五味,為了避免食物對藥物產生不良影響,於是就產生了中醫“忌口”一說。
忌口包括兩部分內容:
一是根據所服藥物的特性和配伍禁忌而忌口,屬於藥性忌口。如服人蔘時,忌蘿蔔;服鱉甲時,忌莧菜、薄荷;服茯苓時,忌醋等。
二是根據疾病的性質而忌口,屬於病性忌口。如各種熱證、上火的人及外感病,應忌食辛辣、肥甘、油膩、煎炸食物;而寒涼病證者,則應忌食生冷或性質寒涼的食物;哮喘發作期間,忌食蛋、奶、魚、蝦等高蛋白食物;痔瘡、面板病者,忌食海鮮、羊肉、狗肉等發物;水腫病患者,忌食鹽;肝炎病人,忌食辛、辣、油膩等。
此外,服任何中藥時都不要喝濃茶,因濃茶中含鞣酸很多,與中藥同服會降低療效,應以喝白開水為主。
一老師治外感發燒病案:一中學生因發燒不退住院治療,該老師在此從事學術活動,遂被邀請去用中醫退燒。處方用藥,只服2劑,發燒即退。發燒時,該學生沒有食慾,待燒退後,食慾大增,並要求吃肉,其母遂買幾個豬蹄煮之。中午吃了以後,當晚燒又復起。再處一方,並囑飲食清淡,兩天後燒退。其母嚴格按照醫囑,飲食中不給孩子吃肉,並準備出院。出院那天,有同學去看望,中午吃飯時主食吃麵條。一同學想到他病了一場,體質虛弱,便給他盛了兩碗很稠的麵條吃,並在面中加了個雞蛋。豈料當晚又發起燒來,無奈再請該老師治療,並囑燒退後不吃肉,面也只吃稀湯麵,調理一週,燒未再起。
這個病案很能說明中醫治療外感發燒的忌口問題。《黃帝內經》對外感發燒後的飲食護理早就指出:“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意思是當外感發燒減輕或退燒後,不能吃肉食,否則就可能復發。即使是麵食類食物,也不能多食,否則就可能使發燒遺留不退,或出現許多感冒後遺症。
所以,《傷寒論》在第一個方子桂枝湯後就特別提出忌口,“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因為這些食物會影響到外邪的及時發散,從而使發燒久久不退,所以當忌。
至於忌口應以多少天為宜,則當視病情而定。外感病,在服藥期間至感冒痊癒後一週內,都要堅持忌口;內傷雜病、慢性疾病,在服藥期間至病癒後一個內,要堅持忌口;有些疾病則要求終生忌口,如糖尿病終生忌甜食、肝病終生忌酒等。
但話又說過來,也不必把忌口過分擴大,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什麼都不能吃,身體很虛弱,病怎麼能很快痊癒呢?同時,過分的忌口也造成用藥的困難,身體虛弱,消化能力低下,給什麼藥都不靈了。所以,我的觀點是,患病期間的飲食,只要不違背病性和藥性,不違背脾胃的消化功能,愛吃什麼就吃什麼去。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患病期間不但要注意忌口,更要注意“開口”,特別是一些慢性疾病,“開口”比“忌口”要重要得多。因為生命就是一個物質代謝的過程,它需要不斷地推陳出新,前提就是要求人們不停地“開口”去攝取營養。俗話說“三分病,七分養”,就是這個意思。《黃帝內經》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小毒治病,十去其七;常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