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複審

  是什麼嗎意思?如何申請?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註冊駁回複審

  一、商標複審申請概述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8條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審理商標註冊複審案件、商標異議複審案件和商標撤銷複審案件。

  ***1***: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註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2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依法裁決的案件;

  ***2***商標異議複審:指當事人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3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3***商標撤銷複審:指當事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規定依職權主動撤銷註冊商標或對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的撤銷請求做出是否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二、商標複審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複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複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

  4、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複審;

  5、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不服的複審;

  6、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不服的複審。

  如何申請?

  申請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複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複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的必要性

  1、商標審查員在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時存在主觀性,也僅能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格式檔案進行商標審查;

  2、申請人在申請駁回複審時,可以提供證據材料來證明自己的觀點;

  3、《商標審查標準》適用於大多數商標的普遍情況,但是無法囊括所有的情況,不適用於每一個商標的特殊情況;而且《商標審查標準》也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有所改變;

  4、保留商標註冊的在先申請權利。商標被駁回後如果不申請複審,複審期限過後,商標的在先申請權將歸於無效;

  5、充分的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避免他人在後註冊成功後自己不能使用。

  6、商標由被駁回到商標做駁回複審程式做完,有約一年的時間,可以為商標申請人挽回一些前期投入,將損失降到最低。

  7、商標自己經營使用了一年左右,加上申請之前使用的時間,有一定的消費群體和影響,可以通過駁回複審,取得商標的所有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