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生病請假會不會扣工資

  試用期生病了,按照正常程式請假了,會扣工資嗎,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試用期生病請假會扣工資嗎的疑問,希望對你有用。

  試用期生病請假不會扣工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專家指出,這個醫療期,將作為確定待遇的依據,同時,企業不能在醫療期內辭退員工。

  所以職工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既不能以此作為解除勞動關係的理由,同時還要支付該職工相應的工資。

  應對試用期員工請長病假方法

  公司需要明確該員工所患的疾病是否是應當享有醫療期的疾病,實踐中一般以醫生開具的病假單來確定。

  如果經病假單確認該員工的疾病確實屬於需要休息的疾病,那麼公司應當給予其3個月的醫療期,併發放相應的病假工資。在此種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該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存在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僅以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認定其不符合錄用條件,從而不通過試用期並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提供相應證據證明該員工在試用期記憶體在過錯,因此存在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前提下,公司就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為此,公司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該"錄用條件"之存在,且已向勞動者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

  當然,《勞動合同法》也沒有完全禁止企業解除與處於醫療期內員工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也可以選擇與該員工協商解決,這也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試用期員生病請假工資計算

  關於具體數額,根據我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醫療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其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病傷假期工資數額為本人工資60%至100%;連續醫療期在六個月以上者,數額為本人工資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體計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無論何種計法,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每月病假工資都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病假期間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對工資計算基數有明確規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