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休年假是怎麼規定

  每個上班族辛苦工作一年,都是可以享受年假的,那事業單位年假是多少天?單位人員休假是怎麼規定?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休年假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事業單位人員休年假規定

  原則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隻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帶薪年休假呢?就這一問題,應當明確兩點:首先,對於勞務派遣職工,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協商安排被派遣職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職工無工作期間可充抵年休假;對於非全日制職工,到目前為止並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由於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資格和相應待遇標準都與職工的工齡掛鉤,所以,明確工齡的計算方法也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資格: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

  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即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帶薪年休假待遇標準:按累計工作時間計算

  帶薪年休假的待遇標準按照員工的累積工作時間進行劃分。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於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

  法律作出的只是底線性規定,並不排除當事人雙方高於該標準的意思自治。由此可見,案例三中的黃某可以根據合同約定主張享受帶薪年休假15天。

  事業單位年假工資計算

  年休假工資的基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其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年休假所依據的月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前十二個月應得工資總額-前十二個月加班工資總額後的月平均工資。如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月應得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得工資為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資。

  單位年假未休的規定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於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於應休天數,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相關制度規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於上述標準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的標準執行。如雙方的約定或者規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低於上述標準,由於約定或者規定本身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給予職工未休年休假工資。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猜你喜歡:

1.年休假工資規定是怎麼算2017年

2.2017事業單位年假規定的天數

3.2017年事業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制度

4.行政事業單位年假規定有多少天

5.事業單位合同工有沒有規定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