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規定有哪些

  馬上就到年底,很多勞動者都非常關心年終獎發放的問題,那年終獎是怎麼計算的呢?有什麼計算方法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並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

  故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

  當然,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均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發,也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

  年終獎金是怎麼發放

  年終獎的發放實際上是一種投資,這種投資不僅是對員工價值的認可,同時也能進一步增強公司的凝聚力。但是由於每個人衡量自己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大多數人會覺得自己做得不錯,願意將年終獎的多少與領導對自己的評價和自己在領導心目中的地位聯絡起來。在大多數公司裡,年終獎和工資一樣被要求嚴格保密。這是因為年終獎涉及的獎勵額度比較大,授獎面寬,又處在新舊年度交替的時間介面,對職工的心理影響較大,因此往往採取“模糊發放”方式,不公開金額。然而,這種做法似乎每每收到反效果:對其他員工所得多少的猜測,對年終獎發放公平與否的懷疑以及不滿、埋怨等情緒往往瀰漫在企業中。如何發放年終獎才能體現公平公正,才能讓員工滿意?

  一個公司的年終獎發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業中是否存在科學的、完善的工作績效評價制度。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較為健全、管理比較規範的大企業中,一般都公開年終獎的計算以及發放方案。而規模小的企業,一般以紅包的形式發放,暗中分發,單個鼓勵。年終獎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它足以影響員工第二年的工作積極性。管理成熟的企業,年終考核的目的絕不限於發放年終獎,而在於對員工進行全面評價、指導員工培訓、工作安排以及績效改善,年終獎並非代表員工成績的全部。無論是採用“紅包制”,還是公開制,要想提高員工滿意度,加強管理、完善績效考評才是必由之路。要重視日常管理,不要將問題積壓在年底,避免將年終考核及年終獎發放變成一場運動;要強化績效考評,淡化年終獎功能及發放形式。

  年終獎金的個人稅計算

  年終獎所得稅計算三種具體方法:

  ***一***、年終獎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1:李某2008年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薪金收入為2400元,則應納稅額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2、年終獎應納稅額為12000×10%-25= 1175***元***

  3、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為***2400-2000***×5%=20***元***

  4、當月合計應納稅額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終獎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費用扣除額的計算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年終獎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再確定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這時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年終獎-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2:劉某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該單位再向劉某發放年終獎3000元,因此,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減除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2000元之間的差額後,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據此,劉某在獲得這筆年終獎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0元。

  計算過程為: 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為5%,速算扣除數為0; 應納稅額為2400×5%=120***元***

  ***三***、是年終獎除以12低於2000也要納稅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後的餘額,低於法定費用扣除額2000元也應該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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