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單板購銷合同***2***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貨貨值總額的萬分之二計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超過合同約定總供貨期12日仍未完成供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選擇解除本合同的,則合同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還甲方逾期未交貨部分的貨款外,還須按逾期未供貨貨值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否則逾期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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