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銷售合同***2***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買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驗收,賠償因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每延遲一日,應償付買方延期付款總額的 0.03_ %***,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5 %。
***二***賣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供應鋼材,每延期一天,承擔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0.3 %罰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5 %;在買方催告後 5-10 日內,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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