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化療的副作用

  腫瘤的化學治療是沒有選擇性的,在殺滅腫瘤細胞同時也對正常細胞及各臟腑器官產生毒副作用,那麼是什麼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1、免疫功能下降:化療藥物可損害患者的免疫系統,導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下降。免疫功能指標如E-玫瑰結試驗,CH50,C3補體,T細胞亞群,NK細胞活性,白介素II…等,在化療後均可不同程度地較化療前下降。大部分抗腫瘤化療藥物有免疫抑制作用

  2、身體衰弱:患者可出現周身疲乏無力,精神萎靡,出虛汗,嗜睡等。

  3、骨髓抑制:大多數化療藥物均可引起骨髓抑制,表現為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甚者紅細胞,血色素下降等。

  4、消化障礙:食慾下降,飲食量減少,噁心,嘔吐,腹脹,腹痛,腹瀉或便祕等。很多化療藥物通過刺激胃腸道粘膜引發上述症狀。

  5、炎症反應:發熱,頭暈,頭痛,口乾,口舌生瘡等。

  6、心臟毒性:部分化療藥物可產生心臟毒性,損害心肌細胞,患者出現心慌,心悸,胸悶,心前區不適,氣短等症狀,甚至出現心力衰竭。心電圖檢查可出現T波改變或S-T段改變等。

  7、腎臟毒性:有些化療藥大劑量可引起腎功能損害而出現腰痛,腎區不適等。

  8、神經系統毒性:主要是指化療藥物對周圍末梢神經產生損害作用,患者可出現肢端麻木,肢端感覺遲鈍等。如長春新鹼,長春花鹼,長春醯胺,諾威本等均可出現不同程度的神經毒副反應。

  9、 靜脈炎:絕大多數化療藥物的給藥途徑是靜脈滴注,可引起不同程度的靜脈炎,病變的血管顏色變成暗紅色或暗黃色,區域性疼痛,觸之呈條索狀。嚴重者可導致栓塞性靜脈炎,發生血流受阻。

  10、膀胱炎:異環磷醯胺,斑蝥素,喜樹鹼等可使病人出現小腹不適或脹痛,血尿等一系列藥物性膀胱炎症狀。

  11、肝臟毒性:幾乎所有的化療藥物均可引起肝功能損害,輕者可出現肝功能異常,患者可出現肝區不適。甚者可導致中毒性肝炎。

  12、肺纖維化:環磷醯胺,長春新鹼,博萊黴素等可引起肺纖維化,拍胸片可見肺紋理增粗或呈條索狀改變。對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來說更為危險,甚者可危及生命。

  腫瘤化療的主要方式

  根治性化療

  對化療敏感,可治癒或完全控制的腫瘤,用根治性化療:絨毛腺癌、兒童白血病、HD、NHL、睪丸癌、兒童腎母細胞瘤,療效與劑量強度密切相關。集落刺激引子、自身骨髓移植、外周造血幹細胞移植***ABMT及PBSCT***的應用,達到:高劑量、超常規劑量化療,提高治癒率成為可能。

  輔助化療:指採用有效的區域性治療後,通過化療消滅可能的微小轉移灶,防止復發轉移。

  新輔助化療:1982年Frei提出新輔助化療的概念,在腫瘤診斷明確後給予化療,即術前化療,又稱新輔助化***neoadjuvant chemotheraphy***。一般是在手術前給予2-4週期化療,以後再手術或放療。新輔助化療有以下優點:

  ①消滅微小轉移灶;

  ②有可能防止耐藥細胞株的形成;

  ③能使腫瘤縮小,便於手術;

  ④化療後臨床和病理上的反應情況可判斷預後,併為進一步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提供依據;

  ⑤降低腫瘤細胞的活力,減少遠處播散的機會。

  姑息性化療

  對於晚期或播散性癌症患者,通常缺乏其它有效的治療方法,一開始就採用全身化療,但姑息作用是有限,近期的目標是取得緩解。

  補救化療***salvage chemotherapy***:一線化療方案失敗。需換用其它的二線、三線化療方案

  區域性化療

  ①胸腔內、心包腔內及腹腔內化療治療癌性滲液;

  ②腰椎穿刺鞘內給藥:腦膜白血病;

  ③動脈插管化療:肝癌、頭頸癌

  ④腫瘤內注射:

  腫瘤化療的禁忌症

  1.患者身體情況太差或者年齡太大不能承受化療者。

  2.有嚴重器官功能障礙者***如嚴重肝腎功能障礙等***。

  3.早期癌症***如原位癌和Ⅰ期癌症***已經成功手術切除的病例一般不需要化療。

  4.經過多次化療產生耐藥且經過更換化療方案仍無效者,這種情況應選擇其他治療手段。

  5.少數癌症本身對化療藥物不敏感,化療難以取得預期療效,採用其他治療手段***如生物免疫治療等***有可能使患者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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