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選舉必須體現的選舉人意志
保證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就要規範和完善選舉制度規則。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希望大家喜歡!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這是對落實黨員選舉權的核心要求,對於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提高黨內選舉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保證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就要規範和完善選舉制度規則。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長期性。黨內選舉是指產生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領導成員和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委員會的選舉以及基層黨組織選舉,在黨內民主中處於基礎地位,是實現黨內民主的必要前提。我們黨在治國理政的長期實踐中所施行的普遍的、週期性的、切實反映黨員意願的黨內選舉,是黨內民主建設最重要的一塊基石。黨內選舉離不開制度的規範和保證,黨內選舉制度是健全黨內民主的一項根本制度,其制度設計的首要原則,就是切實保障黨員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以及享有被選舉權。黨內選舉能否充分體現選舉人意志,最終還是靠規範和完 善制度規則作為支撐。黨內選舉的制度化規範化,將直接顯示黨內民主發展程度,反映黨內政治生活健康狀況。
第二,保證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就要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現象。黨內選舉是黨員參與決定黨內事務的基本的、直接的、經常性的方式,是黨員對黨的主張和發展的一種決定性選擇。從黨章和黨內法規關於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總體要求出發,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任何黨組織和黨員不得侵害黨員民主權利。在黨內選舉的整個過程中,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現象,堅決防止和查處拉票賄選等行為。近年來隨著反腐敗鬥爭不斷深人,對侵犯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現象以及黨內選舉拉票賄選行為的重點查處,已經發揮出強有力的震懾警示作用,充分體現了我們黨自我淨化的堅強決心。
第三,保證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就要加強黨委對選舉工作的領導。黨委對選舉工作的領導,主要是加強對創新選舉制度、完善選舉程式、健全監督機制、追究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等方面的領導,保證黨內選舉依規依法進行。加強黨委對選舉工作的領導,就要按照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的總要求,制定實施科學合理、嚴密有效的選舉程式和辦法,增強選舉規則的可操作性和規範性,使黨內選舉不隨人的因素而改變,確保選舉人能夠順暢、完整地表達自己意願。要注意糾正黨內選舉唯票取人的偏向,運用好黨內選舉的擇優和糾錯功能、教育和導向功能;要有效防範和嚴肅查處黨內選舉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不斷提高黨內選舉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的辦法
第一,選舉要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這種方式可以保證選舉人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志,有效地防止選舉中的舞弊行為和可能發生的打擊報復。
第二,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根據多數人的意見確定。在提名確定候選人的過程中,黨組織要創造使選舉人能充分發表意見的氣氛和機會,以期經過反覆醞釀討論,產生出大多數選舉人滿意或比較滿意的候選人名單。決不允許在集中群眾推薦的候選人名單時,由少數領導人按個人好惡取捨,更不允許少數人關起門來“內定”候選人。
第三,要保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和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第四,在選舉中,如發生違背多數選舉人意志或侵犯選舉人權利的現象,每個選舉人都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上級黨組織應該在調查核實之後,按照黨的紀律進行嚴重處理。
選舉人應該十分珍視黨章賦予自己的民主權利。在行使這種權利的時候,要本著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採取慎重和嚴肅的態度。要認真學習和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積極參加對候選人名單的醞釀和討論;對選舉結果,要嚴格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不能因為當選的不是自己贊成的人就不尊重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