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選舉制度的內容

  黨內選舉制度,是黨的組織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1、黨內選舉制度,是黨的組織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健全黨內民主的一項根本制度,是黨內民主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黨內選舉制度的具體內容,由《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和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如果發生違反黨章的情況,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調查核實後,應作出選舉無效和採取相應措施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佈執行。

  4、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5、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人數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

  6、黨的基層代表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黨的基層組織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經報上級黨組織同意,並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⑴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⑵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⑶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⑷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⑸工作調動、下派鍛鍊或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係而沒有轉走的。

  7、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職數設定的基本原則:

  ⑴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七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一人。

  ⑵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三至五人,最多不超過七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一人。

  ⑶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五至七人,最多不超過九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可設副書記一人。

  ⑷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五至九人,最多不超過十一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可設副書記一至二人。

  ⑸基層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務委員會。

  8、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選舉要求:

  ⑴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和領導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委員候選人的差額為應選人數的20%;

  ⑵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支部書記主持。

  ⑶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不設委員會的、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選出的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⑷委員會在任期內出缺,應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補選。在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上級黨組織指派的書記、副書記不必再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書記、副書記自然成為委員會的委員,不需再履行增補委員的手續。

  9、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產生的程式:

  ⑴確定下屆委員會組成原則。

  ⑵組織所屬的黨組織或全體黨員醞釀推薦並根據多數黨員意見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⑶考察或醞釀候選人人選,並根據多數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⑷將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黨員大會醞釀討論,並根據多數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由大會進行選舉。

  10、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主要程式:

  ⑴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之前***一般提前一至兩個月***,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包括是否按期進行換屆選舉,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提名和選舉辦法等。會後,黨的委員會應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於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

  ⑵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即可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籌備事項,包括對黨員進行召開黨員大會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與義務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醞釀、推薦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起草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等檔案。根據黨的委員會會議精神,按照有關規定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開展召開黨員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在籌備過程中,黨的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檢查督促,注意協調好各方面工作,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並注意經常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

  ⑶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於下屆委員會委員***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候選人預備人選應在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上研究確定,在這次會上還可以審議通過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等檔案。

  ⑷上級黨組織對下屆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批覆後,黨的委員會即可召開支部負責人或黨小組長會議。介紹黨員大會準備工作情況,確定黨員大會日程、召開時間和地點;向黨員提出有關要求;確定召開大會的其他有關事項。

  ⑸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會議議程是:宣佈黨員大會開會;唱***奏***國歌;黨的委員會負責同志作工作報告;作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作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

  ⑹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為討論單位,審議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報告***;醞釀候選人建議名單;討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推選監票人、計票人。

  ⑺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聽取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報告***的討論情況彙報,研究提出修改意見;聽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下屆黨的委員會候選人建議名單的討論情況彙報,確定候選人名單;審議通過監票人、計票人名單。

  ⑻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進行選舉,一般有以下程式:清點到會黨員人數。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和實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到會的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符合規定人數後,即可進行選舉;通過選舉辦法;推選***通過***監票人,宣佈計票人;宣佈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名額和候選人名單;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人填寫選票,並按指定順序投票;監、計票人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計票結束後,監票人向大會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進行預選的,由監票人向大會主持人報告;進行正式選舉的,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報告,並由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佈當選人名單。黨員大會的選舉,由黨的委員會主持。黨的委員會通常應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具體主持會議的選舉。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支部書記主持。

  ⑼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召開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會後,將選舉結果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⑽召開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黨的委員會書記、副書記;通過黨的委員會的有關決議;經批准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要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新當選的黨的委員會書記講話。新選出的黨的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由於書記、副書記尚未產生,根據規定,由上屆黨的委員會委託一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選舉結束後,通過有關決議或新當選的書記講話時,會議由新當選的黨的委員會書記或副書記主持。

  ⑾黨的委員會向上級黨組織報送關於召開黨員大會的情況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須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

  ⑿做好落選人的思想工作。做好黨員大會及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的檔案、資料歸檔工作。

  黨內選舉制度的簡介

  選舉制度,是一國統治階級通過法律規定的關於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原則、程式與方法等各項制度的總稱,它包括選舉的基本原則、選舉權利的確定,組織選舉的程式和方法,以及選民和代表之間的關係。

  選舉國家各級代表機關的代表***議員***和其他國家公職人員的原則和制度的總稱。它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選舉原則、組織與程式等。通常由憲法和選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

  選舉淵源

  選舉活動古已有之,但現代的選舉制度與歐洲中世紀末期一些國家出現的等級會議有關。中世紀末期,英、法等國出現過等級***三級***代表會議,除貴族和僧侶參加外,一部分城鎮自由民***市民***也被邀與會。英國自13世紀開始,每個市鎮選派2名自由民***市民***代表參加等級會議。推選自由民代表的方法為後來資產階級選舉制度的建立積累了經驗。新興資產階級在反對封建制度的鬥爭中,提出建立議會、人民主權等政治口號。資產階級在建立代議機關的同時,也產生了自己的選舉制度。現代國家一般都實行民主共和制,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議員***和其他公職人員已成為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由於各國的歷史、文化傳統不同,實行的政治制度不同,因此,各國的選舉制度也存在許多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