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工作手冊
大多數人認為麻醉醫生是通過藥物治療解除疼痛、並使病人失去知覺的醫生。但是很少有人認識到今天的麻醉醫生在手術室內的任務除保證病人的舒適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手術期間和麻醉恢復期對由多種因素***麻醉、手術等、原發疾病***引起的重要生命功能的變化進行監測、診斷,並由此進行治療,保證圍術期病人的安全。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麻醉知情同意制度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麻 醉 知 情 同 意 制 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麻醉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據操作難易程度、可能發生併發症的風險與後果等情況,決定是口頭告知或是同時履行書面同意手續。
3. 手術和麻醉前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必須向家屬交待手術和麻醉的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並就手術目的、手術和麻醉方式、術前注意事項和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向病人或家屬做詳細交待,決不能迴避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危險性。爭取取得患者或家屬理解,並簽署麻醉同意書。
4.麻醉同意書是指麻醉前,麻醉醫師向患者告知擬施麻醉的相關情況,並由患者簽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見的醫學文書。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科別、術前診斷、擬行手術方式、擬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礎疾病及可能對麻醉產生影響的特殊情況,麻醉中擬行的有創操作和監測,麻醉風險、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意外情況,患者簽署意見並簽名、麻醉醫師簽名並填寫日期。
5. 由患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委託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對不能完全具備自主行為能力的患者,應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
6. 對急診、危重患者,需實施搶救性手術、有創診療、輸血、血液製品、麻醉時,在患者無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又無法與家屬聯絡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時,應緊急請示報告科主任、醫務處,院總值班批准。
7.有痛苦的或有一定危險的有創操作,在術前一定的時間內向患者和家屬做好解釋交待,說明診療專案的必要性、所存在的痛苦和危險性;對需要患方術前簽字的,不能迴避可能會出現的危險情況,但也不能不切實際的誇大其危險性。
8.告知地點包括患者床旁、麻醉醫生辦公室或其它院內場所。告知次數和時間依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告知內容必須具備充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並將有關告知內容記錄於病程記錄中。
危重、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一***危重、疑難病例討論,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對危重、疑難麻醉病例進行討論並提出治療及麻醉方案。
***二***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做好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
***三***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並將討論意見記錄於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上。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按發言人順序記錄每個參加討論者的分析意見、討論意見等。疑難病例討論記錄須有上級醫師審籤。
***四***對麻醉實施確有難度的患者可提交醫務處***科***組織會診或全院病例討論,以確定診療措施。
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是保證醫療安全,防止事故差錯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手術患者麻醉前麻醉醫師要按照《手術安全核查表》中內容依次提問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手術部位***左、右***、麻醉安全檢查、患者過敏史、術前配血報告、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等,手術醫師逐一回答,同時巡迴護士對照病歷逐項核對並回答。
***二***手術開始前:麻醉實施後手術開始前,麻醉醫師應當積極配合手術醫師再次對患者身份、手術部位、並確定手術風險預警等內容。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巡迴護士再次共同核對實際手術名稱、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面板完
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患者去向等內容。
***四***開醫囑、處方或進行治療時,應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三***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籤、有效期和批號,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給藥前,注意檢查有無過敏史;使用劇、毒、麻、限藥時要經過反覆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鬆動、裂縫;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一注意”制度。“三查”即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查對,對床號、姓名和藥物的藥名、劑量、時間、用法、濃度、有效期;“一注意”即注意用藥後反應。
***六***麻醉無菌操作前,須查對用物滅菌日期及物品質量。搶救患者時口頭醫囑,需要經雙方核實無誤後,方可執行。
***七***輸血查對制度:輸血時要嚴格執行“三查八對制度”,輸血前要經麻醉醫師和巡迴護士兩人查對並登記,確定無誤後方可輸入,並注意觀察輸血過程,嚴密觀察患者的反應,如有不適,立即停止輸血,並留餘血檢查。輸血結束後,保留瓶***袋***24小時,以備必要時核對,確保輸血安全。“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質量、輸血裝置是否良好,“八對”即對患者姓名、床號、病案號、血型、血袋號、成分、血量、交叉配血結果。
會 診 制 度
***一***凡遇疑難病例應當及時申請會診。
***二***會診記錄***含會診意見***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間邀請其他科室或醫療機構協助診療時,分別由申請醫師和會診醫師書寫的記錄。內容包括申請會診記錄和會診意見記錄。申請會診記錄應當簡要載明患者病情及診療情況、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申請會診醫師簽名等。會診意見記錄應當有會診意見、會診醫師所在的科別或者醫療機構名稱、會診時間***具體至分鐘***及會診醫師簽名等。
***三***麻醉科參與的院內會診主要涉及麻醉處理、急救與復甦、呼吸管理、重症監測、休克搶救及疼痛診療等,先由要求會診的科室提交會診單,由總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職稱以上醫師負責,必要時請示上級醫師或科主任,一般會診應在48小時內完成,並書寫會診記錄。院內危重患者急會診可用電話邀請,會診醫師須在10分鐘內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會診,嚴禁會診醫師不親自檢視患者進行電話會診。
***四***為患者進行有創操作前***如中心靜脈穿刺置管、動脈穿刺置管測壓、緊急氣管插管等***,應由申請會診科室醫師和患者家屬簽署有創操作知情同意書,麻醉醫師對操作過程不順利患者24h內隨訪,及時協助主診醫師發現並治療可能發生相關併發症。
㈤.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或需做特殊檢查,由科主任提出,經治醫師徵得患者本人或家屬同意後,填寫會診單,寫明病歷摘要和會診目的及擬邀請會診醫院科別及醫師,經醫務處同意,與有關醫院聯絡。會診由申請會診科主任主持。必要時,主治醫師攜帶病歷,陪同病人到院外會診。
㈥.外出會診
外院邀請本院會診及手術麻醉者,首先報請醫務部門同意,由科室根據申請會診醫院的要求,指派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師前往會診,會診時要耐心聽取病情彙報,認真細緻地檢查病人,科學地、實事求是地提出診療處置意見,供對方參考。
危重患者搶救和報告制度
***一***對危重患者應積極進行救治,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實施,重大搶救應報告科主任、必要時由醫務處***科***或院領導參加組織。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聽從指揮,嚴肅認真,分工協作。
***二***主管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與患者家屬***或隨從人員***進行溝通,口頭***搶救時***或書面告知病情並簽字。
***三***搶救工作中遇有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或醫院領導,迅速予以解決。
***四***在搶救危重患者時,必須嚴格執行搶救規程和預案,確保搶救工作及時、快速、準確、無誤。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護士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複述一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在搶救過程中要做到邊搶救邊記錄,要求準確、清晰、完整,並準確記錄執行時間,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五***各種急救藥物的安瓿、輸液輸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對。
***六***搶救物品使用後及時歸還原處,及時清理補充,並保持整齊清潔。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定”,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七***危重患者搶救結果,應當及時報告科主任,必要時包括醫務處。
毒麻藥品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醫院有關麻醉藥品管理規定,完善麻醉科麻醉藥品管理制度,麻醉用藥均憑處方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