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紀律管理手冊
學生宿舍的制度管理尤為重要,在宿舍的活躍時間過長的話,可能會影響到休息以及學習。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1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不行帶手機。不行使用電褥子、熱寶等電器。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不許攀爬樓梯和樓梯隔離門。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請假。班主任和家長聯絡後方可允許學生回家。學生到家後要立即給老師打電話。
5、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
6、嚴禁攜帶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製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7、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
8、住宿生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9、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0、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2
宿舍是學生在校活動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活動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開門、關門的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5:30—7:00 中午12:00—14:30
下午—晚上5—21:20
2、學生家長或親友來訪請到值班室登記。
3、嚴禁擅自帶外人進入宿舍區,嚴禁擅自帶外人***含家長***留宿。
4、上課時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醫院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或留宿。
二、學生宿舍開、熄燈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5:30—7:00 晚上20:00—22:00
三、學生住宿規則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床位。
2、上課時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
3、按時起床,按時午睡、晚睡。午、晚睡後,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午、晚睡遲歸宿舍或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簽名。
5、要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帶飯、菜、湯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6、要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的電燈開關和監控裝置。 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7、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修期間或離開宿舍室內無人時,值日生或舍長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9、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午、晚睡起床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打掃室內、門前走道三次,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10、要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自裝電器煮東西,不得在宿舍充電。
11、要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汙損牆壁;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菸、喝酒、賭博;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1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13、禁止攜帶水果刀等危險物品和凶器***如鋼管、刀具等***帶進宿舍區。
14、午、晚睡後,禁止玩手機***包括髮簡訊、玩遊戲等***、玩電子遊戲機、MP3、MP4等。
15、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
16、嚴禁觀看黃色書刊或宣傳張貼。
17、學生入住寢室時必須認真填寫本人的基本資訊。
四、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的處罰規定
1、違反《學生住宿規則》1、2、3、5、7、8、14、16、17每次扣2分;午晚睡時打牌、下棋者,每次扣5分;無故未歸宿者每次扣10分。
2、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第4條者,每次扣5分。
3、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第6條者,每次扣10分。
4、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第9條者、若遇學生有意違反者每次扣10分,若特殊情況每次扣2分。
5、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第10、11條者,每次扣5分;有爬牆、爬欄杆、在宿舍區帶頭燃放鞭炮或起鬨者,每次扣15分
6、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第12、13條者,每次扣5分。
7、違紀者若不聽從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和制止,視情節每次扣2—10分。
8、在宿舍區內違反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每位住宿生每學期100分,扣分達40分者,報學校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給予獎勵。
10、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扣分累計達40分者。
***2***爬牆外出者;
***3***造成水電嚴重浪費者;
***4***故意破壞公物者;
***5***多次隨意影響他人休息、學習者;
***6***有偷竊行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