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新規新政出爐

  身份證新規出爐啦,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訊息,近日,公安部等八部門釋出《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關於身份證新規的各項條款以及視訊,條條與你有關哦。

  身份證新規出爐視訊


  身份證新規出爐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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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老百姓,公告有7大提示:

  ①公民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②公民應當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③公民應當增強居民身份證安全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防止丟失、被盜。

  ④登記指紋資訊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公民可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資訊的居民身份證。

  ⑤公民應自覺配合居民身份證核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⑥公民應堅決抵制擅自影印、掃描居民身份證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證的行為。

  ⑦可積極檢舉偽造、變造、買賣、冒用居民身份證以及洩露、竊取、買賣、冒用公民個人資訊等違法犯罪行為。

  針對國家機關,公告劃出5條紅線,推動1項機制。

  身份證新規5條紅線:

  ①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居民身份證核查義務。不依法履行核查義務致使公民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損害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②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場核查,不得擅自記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

  ③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影印、掃描居民身份證,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證。

  ④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民個人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嚴格保密。

  ⑤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對於單位內部建立的公民個人資訊儲存系統,要嚴格設定查詢許可權,嚴格控制知悉範圍;要強化技術防護措施,嚴防資訊洩露或者被竊取。

  身份證新規1項機制:

  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黑名單”制度,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個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庫,並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必要限制,推動落實聯合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