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作報告計劃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關於的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尊敬的公司領導:
20xx年,即將臨近年末,作為大學剛畢業實習期間的我進入公司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兩個多月了的時間了,在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裡,我學到了很多關於房地產的知識,也涉及了很多以前沒涉及到的事物,在公司領導和同事們的悉心關懷和指導下,通過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已經逐漸適應了公司的生活與工作環境,對工作也逐漸進入了狀態。在這段過程中,我想分三個階段來總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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