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程式怎麼走
現在申請註冊商標的企業越來越多了,如今申請商標的註冊程式都有什麼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麼規定?
1、設計——商標註冊申請之前可委託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佔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佈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為了瞭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可能構成衝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資訊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檔案遞交至香港智慧財產權署。
4、受理——香港智慧財產權署收到商標註冊申請資料後,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後,發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週。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錶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註冊規定。如稽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
7、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註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註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商標公告的內容有什麼
商標局實質審查後,對於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給予初步審定註冊,並對初步審定註冊的商標進行初步審定編號,建立審查檢索卡片,填寫初步審定底稿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佈。這次公告稱為初步審定公告。被初步審定商標的申請人,可以免費得到一本《商標公告》,作為申請人的通告。商標公告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刊印初步審定號、申請日期、商標、使用商品、類別、申請人、申請人地址。
2、註冊商標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類別、註冊人、商標專用期限。
3、續展註冊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類別、註冊人、商標專用期限。
4、變更註冊商標公告。刊印註冊號、商標、原註冊人、變更後名稱。
5、轉讓、登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等事項。
商標公告的後果是什麼
初步審定商標公告並不是商標申請人取得其所申請註冊的商標專用權的憑證,而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必經程式。發出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後的3個月為異議期,已經註冊的商標所有權人如果認為初步審定商標公告中的某一個商標與其持有的註冊商標***指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過該商標,並且持有國家商標局正式核發的商標註冊證***類似,可以提出異議。
在初步審定公告後,經過3個月異議期,無異議或經過異議裁定程式,異議不能成立時,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對申請的商標予以註冊時釋出的公告。該公告的目的是曉諭公眾該商標已經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任何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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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怎麼申請?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等有關事項,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辦理。
①委託代理機構代理。我國從1993年下半年起停止商標核轉制,全面實行商標代理制。目前,全國共有136家商標代理機構為商標申請人提供全面、專業的商標法律服務。實踐證明,委託代理具有許多優點:
一是交辦方便、及時。委託人可就近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事務。
二是省時省錢,收費合理。申請人可節省往返商標局的時間和費用。商標代理機構嚴格按物價部門的規定收費。
三是保證質量,按時進行。代理人具備商標專業知識,熟悉申請程式,嚴格依照委託許可權辦事,並及時將商標局的意見轉達給申請人,保證申請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是領證便捷,糾錯及時。商標局定期將《商標註冊證》寄至代理機構,註冊人憑通知即可領取。如發現註冊證有問題,可由代理機構與商標局聯絡予以更正。
五是檔案健全,便於管理和監控。商標代理機構保留委託人的申請資料,通知註冊人商標續展等事項。如在《商標公告》中發現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會及時聯絡申請人,提供幫助。
六是能及時提供商標國外註冊服務。按國際慣例,我國商標申請人到國外辦理商標事務必須通過國外代理機構向官方轉達申請,而國內商標代理組織與國外代理機構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絡,可及時提供商標國外註冊服務。
②直接辦理。直接辦理即商標申請人直接去商標局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等事宜。直接辦理除了不具備代理的優點外,還有一些不足之處。
一是申請人需攜帶公章到商標局,既易丟失,又不利於單位使用;
二是對於申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申請人因不熟悉商標法律法規,不知如何處理:
三是商標局以郵寄方式與申請人聯絡,如申請人地址變動或地址不詳,書件則無法寄達;
四是申請人須攜帶有關證件到商標局領取《商標註冊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