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還沒有完全解放

  女性的生命,為什麼掌握在別人手中?爭議主要集中在“為什麼醫院要家屬的同意才能做手術?病人意識清醒就不能做決定嗎?”……對於是否施行手術,享有最終決定權的既不是病人,也不是家屬,而是醫院……但現實操作中,為什麼醫院還一再把家屬簽字看得如此重要,越過了意識完全清醒的病人本身?

  原因就在於層出不窮的醫鬧。

  ……也正是因為這些客觀事實的存在,不以真相為準繩、不以法律為準繩、不以產婦的生命權為準繩,而是男方家屬的意願為準繩、以撇清責任為準繩、以無需負責為準繩的“家屬簽字”,才成為一種客觀的現實。

  在某種意義上,醫院把防“醫鬧”、防醫療糾紛,放在了比治病救人更重要的位置。

  【摘自:〈從產婦之死,看這個時代女性的生殖恐懼〉,侯虹斌,大家,2017-09-06】

  近日內地新聞中最不忍細看的,便是一名孕婦在醫院跳樓一屍兩命。事由居然是夫家反對剖腹產,孕婦兩度向婆婆跪求不果,而醫院居然也袖手旁觀,最後孕婦不堪陣痛折磨跳樓亡。慘案發生後,醫院和家屬仍在扯皮互相推卸責任。

  女權至上的港澳女性,大概無法想像孕婦無權決定自己生產方式的處境吧,何況剖腹產在港澳幾成潮流。事件讓人意識到,內地相當一部分婦女還沒有被完全解放。並不是她們人身不自由,而是仍然被禁錮在傳統思想中。

  以上述個案為例,婆婆無視媳婦痛楚安危,丈夫居然也不以妻子性命為先,受害者孕婦居然想到下跪、最終跳樓,卻無法站起來自主。她的一死了之,不知道有沒有包含對夫家的冷漠、對醫院對人性的失望。

  醫院難辭其咎。所謂醫者仁心,可內地一些醫院,至少個案中的醫院做不到這一點。要麼金錢至上,要麼規避責任第一。醫療糾紛的出現固然有人的素質問題,比如個案中的家屬,先是拒絕剖腹最後又把責任推向醫院,說到底還是人性的冷漠。但醫院如果不是失民心在先,也不會激化“醫鬧”現象,如今是惡性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