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招警行測常識訓練題及答案

  備考江蘇招警行測考試階段,通過複習訓練是積累基礎常識的重要手段,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江蘇招警行測常識訓練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江蘇招警行測常識訓練題***一***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每月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

  A.10

  B.24

  C.36

  D.48

  2.張某與某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嚴重失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本人也受傷住院,該企業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

  A.不可解除

  B.可以解除,在規定醫療期滿後解除

  C. 可以解除,在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後解除

  D.可以解除,在事故發生後可以隨時解除

  3.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這段話主要支援這樣一個觀點*** ***。

  A.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無條件賠償

  B.為避免賠償,勞動者應儘量不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

  C.若某員工當月工資是400元,則最多可扣除320元

  D. 即使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巨大損失,仍應保證其工資不低於當地月工資最低標準

  4.小李於2013年10月2日與某軟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一份,雙方約定如下: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9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人民幣***轉正後4000***,小李於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

  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小李與公司之間於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B.小李與公司試用期期限和工資的約定不合法

  C.在試用期小李可以隨時解除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

  D.公司在合同期間無權單方面對小李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

  5.在下列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應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限制性規定的約束?

  A.生產裝置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B.用人單位取得大量訂單,為了在短期內完成交貨,必須組織突擊生產的

  C.交通運輸程式碼、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D.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江蘇招警行測常識訓練題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2.答案: B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第21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其中第3項規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張某在試用期內嚴重失職,因此該企業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第42條又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40條、第41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因此,該企業不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需在規定醫療期滿後方可解除。綜上所述,B為正確選項

  3.答案: D

  解析: 文段的主要內容講的是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是不能低於當地月工資最低標準,因此正確答案為D

  4.答案: C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項正確。《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本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本題中小李的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3200元。B項正確。《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C項錯誤。《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工作崗位屬於勞動合同的內容,用人單位要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且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權單方面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D項正確。故本題答案選C。

  5.答案: B

  解析: 根據《勞動法》第4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選項中只有B選項不符合該法條的規定,且突擊生產是為了單位的私利。理應受到相關約束。所以選擇B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