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哲學原理與方法論整理

  原理與方法論是政治哲學課本中的重點知識,高二學生要高度關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高二政治哲學原理與方法論,希望對你有幫助。

  高二政治哲學原理與方法論***一***

  1.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為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2.矛盾就是對立統一。對立是無條件的,而統一是有條件的。"統一"是指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矛盾雙方依據一定條件相互轉化。

  3.矛盾是客觀的,不能製造也不能消滅,但可以解決,解決矛盾只是把矛盾的激化狀態轉化成緩和狀態,並不是消滅矛盾。

  4.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地位: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則,是馬克思主義最本質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

  5.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重要性:首先在於它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的基礎;還在於它是正確解決矛盾的關鍵。

  6.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不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多數"與"少數"的關係。

  7.認識事物的秩序:從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

  8.事物的主次矛盾轉化了,我們的工作中心也隨之轉移。

  9.矛盾的主次方面轉化了,事物的性質也隨之改變了。

  10.明確主要矛盾與矛盾的主要方面***重點、難點、易混點--切記!!!***:

  ***1***深刻理解含義:

  a.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它強調的是在複雜事物發展過程中,許多矛盾的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必有一種矛盾是主要的。

  b.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內部居於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它強調的是同一矛盾中,矛盾雙方有主次之分,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有一方是主要方面。

  ***2***把握關鍵性詞語:

  a.主要矛盾常常用這樣的詞語:中心、關鍵、重點、重中之重等。

  b.矛盾的主要方面常常用這樣的詞語:性質、本質、主流、方向、主體等。

  ***3***明確命題旨意:

  a.主要矛盾一般適用於"辦事情",解決問題。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怎樣集中力量找出問題的關鍵,抓住重點,解決矛盾,推動事物的發展。

  b.矛盾的主要方面一般適用於"看問題",認識事物。在事物存在的利與弊、優與劣、功與過、長處和短處等方面,針對事物的性質作出評價與判斷,強調對這個事物當前狀況的認識。

  高二政治哲學原理與方法論***二***

  1.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源泉***根本原因、根本動力***,決定著事物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外因對事物的發展起加速和延緩作用,只能是影響。

  2.量變引起質變的兩種情況,一是數量上的增減會引起質變,二是構成事物的成分在結構和排列次序上的變化也會引起質變。

  3.量變是在一定質的基礎上進行的,在一定範圍和限度之內不會發生質變,達到一定程度必然會引起質變。

  4.適度原則是要保持事物原有的性質,促成飛躍是要改變事物的性質。

  5.質變不一定是發展,但發展一定是質變。

  6.唯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分歧: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觀點是承認矛盾,主張用聯絡的、發展的、全面的觀點看問題。形而上學的根本觀點是否認矛盾,孤立地、靜止地、片面地看問題。最根本的分歧在:是否承認矛盾,是否承認事物的內部矛盾***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源泉。

  7.唯物論與辯證法是統一的。辯證法建立在唯物論基礎上,唯物論貫穿著辯證法的思想。

  高二政治哲學原理與方法論***三***

  1.聯絡是有條件的,必須是存在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係,才叫聯絡。不是任何兩個事物之間都存在聯絡。聯絡是客觀的,所以人們不能否認聯絡,不能主觀臆造聯絡。但人們可以改變條件創造條件,根據事物的固有聯絡改變事物的狀態,建立新的具體聯絡。

  2."四面八方"橫向的聯絡是指空間上一事物與周圍事物的聯絡;"前後相繼"縱向的聯絡是指時間上前後事物之間的聯絡。

  3.因果聯絡兩個必備條件:一是先行後續,二是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

  4.原因和結果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一種情況是,某一現象在這一關係中是原因,在另一關係中則是結果;另一種情況是,在同一關係中,兩種現象互為因果。

  5.當各部分以合理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功能就會大於部分之和。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部分對整體的影響:部分會制約整體,關鍵部分甚至在一定的條件下起決定作用。

  6.離開物質談運動是唯心主義觀點,離開運動談物質是形而上學觀點。

  7.發展是變化,但變化不一定是發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前進的進步的變化才是發展。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也就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判斷新舊事物的客觀標準是看是否符合客觀規律,是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遠大的前途。

  8.本質和現象的關係。區別:現象是外在的,人能直接感知的;本質是內在的,必須要經過抽象思維才能得出。聯絡:現象是本質的表現形式,本質要通過現象才能表現出來,現象是規律的嚮導。

  9.規律和規則、法律條文、規定的關係。***參考書本P76頁***

  10.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含義及二者關係***參考書本P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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