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分析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部分主要測試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提出問題能力,瞭解對熱點事件對考生的申論考試作答有幫助,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一***

  【背景銜接】

  大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6.88億,在網活躍智慧裝置數量接近9億。伴隨移動網際網路應用向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滲透,海量的個人身份資訊、生活資訊、金融資訊乃至生物資訊,都會散佈於無處不在的網路之中。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5***》,63.4%的網民通話記錄、網上購物記錄等網上活動資訊遭洩露;78.2%的網民個人身份資訊曾被洩露,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工作單位等。儘管輿論對於相關問題的關注度不斷加大,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意識也有所增強,但個人防範始終跟不上技術演進,正如央視315晚會曝光的那樣,使用者在公共場合連線一個wifi都面臨個人資訊被竊取的風險。

  【解析】

  隨著全球範圍內大資料產業的全面推進,公民隱私及個人資訊保護問題也日益凸顯,傳統個人資訊保護框架在大資料時代遭遇嚴峻衝擊,如何尋求個人資訊的合理及有效保護成為各國普遍面臨的難題。

  [個人資訊保安風險原因]

  個人資訊保安屢遭風險的原因在於:一是在市場需求和利益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獲取、兜售公民個人資訊的歪主意。二是一些網路、電話銷售、保險、貸款等公司的從業人員,把自己掌握的“個人資訊資源”,賣給了不法分子。三是個人在瀏覽、登入網站,點選中獎資訊、隨便安裝來路不明的軟體等,不慎洩露了自己的資訊。

  面對大資料時代的挑戰,傳統以“知情同意”為核心的個人資訊保護框架日益捉襟見肘,在適用方面陷入全面困境。

  首先,在個人資訊定義方面,海量資訊的收集比對大大提升資訊識別個人的能力,個人資訊邊界日益模糊,匿名化操作困難。

  其次,在目的限定原則方面,資訊比對及二次利用是大資料價值開發的核心,個人資訊超出原初目的的利用在大資料環境下成為常態,傳統目的限定原則被不斷突破。

  再次,在使用者同意與使用者控制方面,個人資訊收集的隱蔽性及流轉的複雜性超出預先告知及使用者的理解能力,使用者往往除點選同意外並無其他選擇,使用者控制難以行使,權利實質被架空。

  最後,在多方主體責任認定方面,多元主體尤其是第三方資訊中介的力量異軍突起,傳統架構中難以尋求有效的適用規定,造成其責任界定不清與監管空白。

  [個人資訊保安保護舉措]

  大資料時代下,對於個人資訊保安的保護需要多措並舉:

  加強個人資訊保護,要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對個人資訊保護最好的辦法還是立法,通過法律明確組織和個人在處理資訊過程中的責任,建立個人資訊的監管體制,明確濫用他人個人資訊的行政處罰制度和責任。依法採用各種特殊偵查手段,對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集中打擊。

  加強個人資訊保護,要加大對資訊源頭的監管。工商、醫療、民政、銀行、民航、電信、網站等一些部門和服務機構,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要對這些部門和機構行為均予以嚴格規範,明確個人資訊保護的原則和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監管保護。

  加強個人資訊保護,要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公民道德素質的教育,引導公眾自覺學習資訊保安方面的知識:首先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資料,再者要敢於爭取屬於自己的個人權益,把資訊看作是“寶貴的財富”,提高警惕,不輕易洩露資訊。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二***

  【熱點銜接】

  2016年10月6日,珠海、東莞、福州相繼出臺限購政策;同一天,惠州也出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9月30日至10月6日夜間,共計19個城市先後釋出新的樓市調控政策。

  【解析】

  樓市限購令,就是針對目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限制購房的政策,主要內容是限制第二套或第三套商品住宅的購買,無論全額或是貸款,因不同城市略有差異。自九月份以來相繼有19個城市紛紛出臺限購政策,而這一範圍還有蔓延趨勢, 相關專家表示這一做法都是為了抑制投資投機需求,遏制房價過快,穩定房地產市場。

  如果從2002年8月26日六部委頒發的217號檔案算起,我國房地產調控歷史足足走過了十年。歷經十年,從單一供給管理轉向供給與需求綜合管理,從防止房地產市場投資過熱轉向重點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我國房地產調控目標逐漸清晰,政策體系逐漸建立,特別是住房差別化調控體系的逐步建立是值得肯定的。調控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是根據市場的需求、經濟的發展在不斷地作出調整,現階段施行的限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炒房熱”現象,讓抱有投機心理的炒房團能看到國家抑制房價的決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普通居民的正常購房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夠將一部分購買力分流到三四線城市幫助去庫存去產能。但不可否認,又會帶來新的問題。一方面是會造成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在一定時期內漲幅過快,更為嚴重的是借貸危機,畢竟居民購房更多的是選擇向銀行借貸的方式,作為刺激經濟的一部分,銀行被鼓勵多放貸,在部分城市申請按揭貸款易如反掌。但是,靠債務推動的增長風險很大,尤其是在業主無法還貸,銀行壞債增多,金融風險加劇。

  特別是國家現今處於社會轉型期,解決樓市問題更是任重而道遠。一方面,各城市需因地施策,或限購限貸,或限房價地價,或加強監管,根據當地的不同情況選擇有效的樓市政策比如:熱點城市應主動公佈土地儲備和供應計劃,合理引導市場預期,抑制短期市場波動。對去庫存壓力較大的部分三四線城市,應執行區別於熱點城市的支援政策,通過合理信貸政策引導,讓小地方樓市活躍起來,大城市冷靜下來;另一方面加大保障住房的建設和供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當然國家對於房產稅徵收工作以及中性的住房金融政策也要進一步落實到位。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三***

  【背景連結】

  一方面是,垃圾焚燒發電專案在南京六合、湖北仙桃、湖南寧鄉、廣東肇慶相繼引發公眾抗議。群情激昂的“民意”讓地方政府宣佈工程暫停上馬。另一方面是,杭州餘杭垃圾焚燒專案平衡各方訴求,歷經“坎坷”後獲得居民理解原址落地;長沙北山鎮居民切實感受到危廢專案帶來的發展前景和政策紅利。

  據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一季度全國各地就有50多個垃圾焚燒專案擬投建和在建,但許多專案資訊甫一公開,便遭到群眾的集體抵制。有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上半年,規模較大的環保類群體性事件至少有52起,其中千人以上規模的就有12起。事件訴因中,涉垃圾類的有19起,涉工業汙染的19起,涉變電站的6起,涉汙水處理的1起。

  【標準表述】

  [內涵]

  所謂“鄰避”是個人或社群反對某種毗鄰設施建設或土地使用,因為這類建設產生的利益由社會全體所共享,而帶來的不良後果卻多由當地居民承受,因此建設受到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對。

  [如何看待鄰避效應現象]

  反對者的擔憂有一定現實基礎。一些運營中的火電、垃圾填埋專案,由於技術落後、管理粗放、監管缺失,造成臭氣熏天、汙水橫流、田地被毀等汙染,給當地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困擾。此前有關方面諸如安全、可靠、無汙染等承諾,成了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正因為如此,公眾難免心存疑慮和恐慌。

  時至今日,科學技術已經取得長足進步,PX、火電、重化工、垃圾焚燒等專案的風險基本可控。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不管技術發展到什麼程度,風險因素都不可能被徹底消除,公眾的擔憂也應該得到理解和考量。沒有問題當然最好,一旦發生問題,勢必損害事發地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引發“鄰避效應”的成因]

  “鄰避效應”是經濟發展和城鎮化程序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從表面上看,“鄰避效應”是居民對各類設施的厭惡,但從深層次分析,“鄰避效應”的成因是複雜的,雖有經濟補償、風險認知和謠言傳播等因素,但是選址決策封閉和缺乏居民參與協商,是引發“鄰避效應”的關鍵原因。

  隨著居民維權意識的逐漸覺醒,對關係自身利益的政策亦越發敏感,有時候各類設施附近居民訴求的焦點不在於未得到合理補償,而在於地方政府在各類設施決策中,忽視了居民的主體地位,居民很難在各類設施規劃階段表達意見。如果缺乏居民的參與,居民對風險的擔憂也無法化解,因為風險認知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是所有參與者資訊、意見和價值互動的過程,並需要相互的尊重與信任。因此,在居民參與協商缺失的情況下,不但對決策的合法性產生質疑,導致了對政府的不信任,也為謠言傳播創造了條件,擴大了居民的恐慌心理,為“鄰避效應”的發生提供了心理基礎,加大了“鄰避效應”的可能性。

  從已經發生的很多“鄰避效應”事件中也可以看出,資訊的不透明、居民參與意願被忽視,成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如果以上各類設施的選址決策模式是暗箱操作,一旦居民知道自己的居住範圍就是設施興建的地址時,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他們會在憤怒和驚詫情緒的支配下,誓言抗爭到底。另外,在選址決策過程中,重視“專家環評”而忽略民意,重視預期效益而忽略政府公信力,以“科學”的名義為民做主,實際上卻損害了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

  [參考對策]

  優化“鄰避”設施決策模式。要從源頭上消除“鄰避”設施的外部性影響,實現利益受損民眾的利益補償,必須轉變政府的決策模式,使政府決策從自上而下的“決定—宣佈—辯護”模式轉化為“參與—協商—共識”模式,充分吸納民意,增強決策過程中的民主性,減少決策帶來的風險和衝突。

  提高“鄰避”設施決策的參與度,增強決策過程的透明度。提高決策參與度,可從四個層面著手:一是加大政府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參與,便於決策出臺之前對敏感問題達成共識;二是拓展人大、政協的參與渠道,發揮體制內權力機關、諮詢機關的功能,發揮人大、政協與民眾之間橋樑紐帶作用;三是動員專家學者的參與,發揮專家學者在決策專業性問題方面的權威功能;四是充分吸納決策利益相關者的參與,讓其充分表達利益訴求,力爭與民眾就專案決策達成共識。

  確保公共專案決策流程的規範性,提高決策方案的權威性和科學性。首先,確保專案決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做實重大工程專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上梳理決策的風險源,從而採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降低決策的風險。再次,從制度上規定,決策實施過程的監管,提高決策實施的透明度,消除民眾對決策實施過程的疑慮。最後,完善市民參與機制,動員全社會力量對決策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完善利益補償機制,實現貨幣化和非貨幣化的利益補償。“鄰避”設施必然會帶來負外部效果,給周邊地區民眾利益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害。在“鄰避”設施建設中,根據“鄰避”設施可能產生利益損失的規律,探索各種利益補償的手段,建立“鄰避”設施建設的基金,確立貨幣與非貨幣兩大類補償方式,平衡各種主體的利益。貨幣補償可包括稅費減免、直接給付金錢、健康保險、其他經濟利益保障等;非貨幣補償方式可包括增加公益性設施、房屋置換與搬遷、醫療保健服務、房地產價格保證、就業提供、小區環境改善等其他公益性產品。因而,在現實利益損失補償中,當現金補償無法達成一致時,可以考慮採用非貨幣的補償方式或是一攬子補償組合,從而避免因談判僵化而導致“鄰避”衝突事件。

  完善專案實施後的全過程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和市場主體的作用。這需要從制度上明確規定,對實施專案實行全過程監管,確保專案實施的主體履行專案啟動時的標準要求,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消除民眾對“鄰避”專案後顧之憂。

  加大對“鄰避”設施本身的宣傳和科普教育,提高民眾對“鄰避”負效應的認知度。發揮專業人士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力爭將“鄰避”設施科學知識講清楚,用民眾能聽懂的語言,對普通民眾進行教育和引導,減少市民的從眾心理,提高民眾的科學素養,為順利推進公益性專案創造生態環境。

  積極推進合法的重大公益性“鄰避”設施專案落地。從近年情況看,政府重大“鄰避”設施專案決策,一經抗議,政府便宣佈專案停止,這種做法給民眾強烈的心理暗示,即激烈抗議,專案便會終止,因此這種做法表面上看化解了群體性事件,但實際上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給將來埋下了更大的困難。因而,經過法定程式和科學論證的重大公益性“鄰避”設施專案,在啟動了相應的補償機制前提下,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可在法律框架裡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積極推進公益性專案落地,破解城市快速發展中基礎設施建設的困境,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