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分手信讀後感

  相守是愛的延續,分手是無助的哭泣,哭是無知的脆弱,愛是解脫彼此的寂寞,緣牽動你我的心絃,情指引你走到我的心間。 為此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參閱。

  篇一

  《分手信》是美國純愛小說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經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說真的是非常好看,讓人一拿起來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時間不看之後再拿起來,也能夠很快進入讀書的狀態。

  這篇小說其實故事不是很複雜,有兩個主要人物:約翰***男***和莎文娜***女***,還有兩個次重要的人物:約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後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這樣的:單親家庭的約翰原來是一個街頭類似小混混性質的青年,後來浪子回頭,決定參軍。參軍後回家度假的時候,邂逅了來他的家鄉做志願者的莎文娜,兩人一見鍾情,並開始了漫長的異地戀。最開始,兩人的關係如膠似漆,儘管相隔兩地,兩人感情毫無減退。但是隨著911事件的突然發生,熱血青年的約翰決定為祖國繼續服役兩年,滿懷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極,慢慢地也對約翰的感情也逐漸暗淡下來。終於,莎文娜給約翰寫了一封分手信,兩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終止。此時,約翰卻沒有時間為失去莎文娜悲傷,因為他的父親的健康狀況非常差,儘管約翰儘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親,還是難以挽救父親的離去。與此同時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學的學生,又從小是發小,提姆從12歲就愛著莎文娜,經過時間的培養,兩人戀愛並最終結婚了。但是兩人的幸福生活卻並沒有持續很久,提姆被診斷為患惡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醫生們的照顧勉強度日,而此時,剛給父親辦完葬禮的約翰找到了莎文娜。雖然已經很久不聯絡了,也分手很長時間了,但是約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幾年前他們一見鍾情的時候,他們發現,自己竟然還是如此深深地愛著對方。而提姆也從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這一點。善良的提姆竟然對約翰說如果自己死了,請他娶了莎文娜。約翰問提姆為什麼要這麼做,提姆回答說因為他愛莎文娜,這種愛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夠了。約翰儘管仍然深愛著莎文娜,但從與提姆的談話中,他懂得了愛的真諦,就是要讓自己愛的人過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約翰最終選擇與莎文娜告別,並將自己從父親繼承過來的財產匿名捐贈給提姆治療。小說的結尾意味深長:約翰在莎文娜的農場附近看到提姆身體逐漸恢復,莎文娜和提姆也過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卻最終選擇離開。

  坦白地說,我本人並不喜歡這個結局,相比與一些理想化一點的結局,比如:提姆去世後莎文娜和約翰重結良緣,斯帕克斯的這個結尾讓我心裡總有點"堵"的感覺。但是,正是這個我認為不是很圓滿的結尾,體現了斯帕克斯的愛情觀。

  看完這部小說不難感覺到,整本書其實是在探討一個問題:愛為何物。書的封底如是寫著:因為愛,所以選擇離開。而提姆當時臨終囑託約翰的話也是本書的點睛之筆。斯帕克斯認為:如果愛一個人,那麼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這個人好,即使這個人愛的不是自己,即使這個人沒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來的作為闡釋他對愛的理解的代言人:當莎文娜與約翰一見鍾情的時候,提姆沒有***至少看起來沒有***絲毫醋意。他熱心地幫助約翰解決各種問題,誠懇地介紹約翰融入他們這些北卡義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約翰發生不快的時候,還主動送莎文娜到約翰的家幫他們解除誤會。提姆做的這一切都是出於對莎文娜的愛。儘管莎文娜喜歡的不是他,而是約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興。他深深地愛著莎文娜,但是當莎文娜和約翰鬧矛盾的時候,他並沒有趁火打劫,反而願意為他們倆解除誤會,重歸於好。因為他知道莎文娜愛的是約翰,他這樣做能夠讓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結尾,約翰的行動更加詮釋了斯帕克斯的愛情觀:在痛苦的糾結之後,他毅然選擇了離開。泰戈爾曾經說過: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約翰的痛苦可見一般,但是即使面對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選擇了不破壞莎文娜的婚姻,因為他真正地愛著莎文娜,他真誠地希望莎文娜擁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愛情觀多少有點理想主義的元素。一個是美國駐紮在德國的普通士兵,一個則是美國名牌大學特殊教育專業的高才兼校花級的女生。兩個身份差異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暫的邂逅之後竟然能夠摩擦出如此絢爛的愛情的火花。也許,正如簡愛所認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愛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現實中兩個毫無血緣關係的人如果能夠愛到如此程度的實在是太少見了。尤其是在我們所處的是一個如此現實的社會。

  我覺得愛情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東西,由很多很多種元素共同決定,包括相貌、氣質、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種元素所佔的權重也都不一樣。當然,雖然自己沒經歷過斯帕克斯的那種愛情,但是畢竟都有父母,父母對孩子的愛,就是無論付出多少都不求回報,只求孩子能夠幸福,我們也都有體會。從這點來說,父母真的是太偉大了。但是戀人之間的感情究竟能否達到這種高度呢?難道現實社會中這種愛情已經消失了嗎?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還存在,畢竟在這個越來越現實的社會中,或許我們需要一點不現實的事物。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講,作為唯一號稱有情感的動物,我們不能夠只做繁衍的機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篇二

  《理智與情感》—讀後感 讀這本書之前,我去圖書館借來一本《簡·奧斯汀》。此書十分全面地介紹了奧斯汀的生平,也讓我對《理智與情感》的創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瞭解。和奧斯汀的其他小說一樣,這本書同樣以當時英國中產階級人家女兒們的情感生活為題材。奧斯汀關注女性,尤其是年輕貌美的淑女們的感情與婚事,她的所有小說幾乎都離不開這一話題,我想,這正是奧斯汀自己在現實生活中所接觸到的吧,身臨其境,所以有感而發。 小說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為開頭,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兒圍著床無助地站著,她們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們唯一可以依賴的人。

  而現在,dashwood先生即將去世,她們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親,更是這座莊園裡的一切。按照當時英國的法律,女性在家中無繼承權。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後,他擁有的norland莊園將由其唯一的兒子john繼承,這就意味著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兒elinor,二女兒marianne,和小女兒margaret的生活將由john來安排。老先生似乎瞭解他去世後妻兒們面臨的處境,所以臨終前他再三叮囑john要照顧她們的生活,他的做法讓妻兒們很欣慰,但對她們來說,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轉眼間將拱手讓於他人,這將是多沉重的打擊啊! 小說第一卷的第一章節就開門見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這兩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藝,雖只有十九歲,但做事理性謹慎,為人善良體貼,顯得比同齡人更成熟。十七歲的妹妹marianne的才藝與姐姐相比毫不遜色,妹妹的性格與母親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傷與愉悅都直接表現在臉上。因此,當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進norland時,她無法接受這一事實。相比之下,elinor就顯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親和妹妹們來。姐妹倆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別代表了“理智”與“情感”。《簡·奧斯汀》中提到,《理智與情感》這本書的原名是《elinor與marianne》,這更讓我堅信了之前的猜測:奧斯汀把elinor定義為“理智”,把marianne定義為“情感”。雖然john與三個妹妹並非同母所生,但他想過要遵循父親的遺願,照顧後母和妹妹們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對父親很尊敬,繼承了這樣一份巨大的財產他也應該很感激父親。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擔起了做哥哥的責任悉心照料繼母和妹妹們的生活的話,那這本小說似乎就少了一些看點。fanny想方設法說服 丈夫降低給妹妹們的生活費,還以norland莊園新女主人的身份在莊園裡我行我素,她太愛炫耀,一味的追求財富與榮耀,雖然表面上看來她是在為自己的丈夫和兒子維護財產,似乎是個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誇張做作的行為顯得自私又虛偽,讓人實在無法喜歡上她。 小說開頭中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媽媽mrs.dashwood。能成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顯然也是出身名門。習慣了享受愜意的她無法忍受fanny的冷嘲熱諷,最終帶著女兒們離開了裝滿回憶的norland莊園。她尊重女兒們的想法,面對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沒有正面攻擊,表現得優雅又從容,正式當時英國社會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時與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穩,親切又隨和,嚮往簡單平凡的生活,elinor漸漸喜歡上他。但marianne卻覺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氣息,又沒什麼才藝和志向。對啊,這樣一個“淡定”的男子自然不會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將對彼此的喜歡深深藏在心裡,機靈的marianne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她能看出兩人彼此鍾情,就連年僅十三歲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曖昧,但他兩人誰都沒有向對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穩鎮定,她並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愛,她是不會主動追求愛情的。 然而,愛情面前誰都會迷失方向,面對愛情誰都無法做到完全理智。母親和女兒們找到了合適的新住處便立刻搬走了。剛剛陷入愛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別,兩人以朋友

  的名義簡單地揮別,似乎什麼都不曾發生。母親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卻表現得十分鎮定。搬入新家後,她立即適應了新環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動提到edward。其實,分別讓她很失落,她仍愛著edward,盼著他能來看她,只是沒有表現出來而已。 年僅十九歲的elinor面對生活環境的鉅變,面對朦朧愛情的幻滅時怎能表現的如此沉著冷靜!在母親和妹妹眼裡,她如此理性有時甚至顯得不夠通情達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徵,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成熟她都具備了,她體貼入微心思縝密,但卻懂事得如此讓人心疼。 marianne又結識了三十四歲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氣質感染了上校,上校喜愛他,也大膽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卻鍾情於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對上校接二連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愛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熱戀裡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堅持每天拜訪受傷的marianne,短短几天內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輕貌美、才華橫溢,和marianne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他們愛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節選;他們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兩人都毫不掩蓋自己的語言和情緒,對待某一話題的看法也驚人地同步。

  他們的結合像是年輕女孩心中童話故事裡的王子與公主,十分夢幻,令人嚮往。 在我看來,willoughby有時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眾人聚會時,他只顧與marianne你儂我儂,沉浸在二人世界中,還時不時丟出幾句話嘲諷木訥的branton上校。他對branton上校太過刻薄,幾乎句句話都很針對他,就像一個贏得比賽的孩子蔑視失敗的對手一樣,還希望帶動周圍人一起討厭branton。當然,在marianne眼裡,他集天下英氣與浪漫與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愛情未能如童話般圓滿。willoughby來辭別了,這樣突然放棄令人無比羨慕的愛情,他怎麼捨得?定是有什麼難言之隱吧。失去了心愛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長的思念與等待中,整日以淚洗面,寢食難安,她相信willoughby會回來找她。但是,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到倫敦後,marianne不停歇地給willoughby寫信,希望與他再次相聚,最終兩人在一場聚會中見面。

  分別數日後再次與戀人重逢的marianne別提有多高興了,她一向不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見到朝思暮想的戀人更是激動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卻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結識過這位姑娘,見面時一再躲閃marianne熱情的目光,始終面無表情。與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後,他丟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裝什麼時候未曾發生過,就這樣離開了。 這次聚會上的相遇對marianne的打擊是致命的,這還不夠,幾天後willoughby送來的分手信更讓可憐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傳開後,willoughby的身世和惡行也被一一揭發了:他是個名副其實的負心漢,一度沉迷於紙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氾濫的他玩弄過年幼的少女後殘忍地將其拋棄,又 為得到財富與上流社會女子結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這無疑摧毀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後來她無法從痛苦中走出,身體極度虛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劇達到頂峰。

  幸好上帝是對她是公平的,沒有讓年僅16歲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讓她有機會重新審視成熟穩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甜蜜愛情。 marianne的悲劇讓我想起了曾聽過的一句話:“在這個世界,憑理智來領會是個喜劇,憑感性來領會則是個悲劇”。按照這句話來分析,marianne的“感性”會釀成悲劇,而elinor的“理性”可能會迎來圓滿的結局。但讀完本書的第二部分,我發現其實“理性”的elinor也難逃悲劇的命運。自諾蘭莊園分別數日後,edward的突然造訪讓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現活力,一家人熱情迎接了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這樣,必須要得到充分的證據證明edward真的鐘情於她,否則她不會表現出來。同elinor一樣,edward也是個理性之人,善於隱藏內心情感。原本以為edward的到來會使兩人的感情有所升溫,可事實卻不盡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過簡單舒適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師滿足自己的興趣,但來自家族的壓力和母親的眾望壓得他喘不過氣,無奈只能暫時逃離家庭。 偶然間結識了一位叫lucy的機靈姑娘,elinor從她口中得知了心愛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約,而且訂婚物件正是眼前這會視她為貼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堅信在沒有得到充分證據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與她所愛的edward不是同一個人,但當她看到那張再熟悉不過的袖珍肖像時,她倔強的自信心終於被擊垮了。面對如此沉重的打擊,她仍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讓lucy有所察覺,並答應為她保守祕密,甚至沒有向至親的妹妹宣洩一悲傷。她的選擇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愛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讓她任何更加悲慘的訊息。她要一個人承擔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媽媽的蠻橫無理,還要一遍遍故作堅強地聽著lucy的願望和自鳴得意,一邊拼命掩飾深知自己無法與edward相愛的痛苦,一邊又不停歇地安慰傷心欲絕的妹妹。終於,在marianne的逼問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個月的心聲,那一刻,年僅19歲的她終於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洩了所有的痛苦,直到這裡,我才發現其實我和marianne一樣,一直忽視了elinor。 與marianne轟轟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顯得不溫不火,有時似乎太過冷淡。父親去世後,她承受的痛苦有增無減。母親和妹妹一樣過於衝動,elinor常常要站出來幫母親收拾 殘局,她要協助母親管理家庭開支,幫助妹妹度過感情難關,還要孤身一人帶著妹妹應付倫敦上流社會中的種種應酬與調侃。她善良體貼,幾乎沒有心思和時間為自己考慮。她答應為lucy保守祕密,就真的履行了諾言;她得知edward因堅持履行婚約而被逐出家門,不但沒有埋怨他辜負了自己,反而擔心起他的未來生活,並一心希望幫助他渡過難關。

  最終,lucy因貪戀財富與名利主動要求解除婚約,edward順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師職位。擺脫了婚約與家族的束縛,他如重獲自由的駿馬徑直奔向elinor並毫不猶豫地向她求婚。

  篇三

  本文講述了一個美國士兵回家休假時候在海灘上衝浪,看到一位女士錢包掉進海里,衝過去幫她撿起,他們相愛,異地。共同期待未來,第一次休假後他們一同度過,期間發生的矛盾。911發生後,“我”志願再當兩年兵,莎文娜寫了分手的那封信。父親去世後,主人公去看莎文娜,看到了她的丈夫提姆病重,主人公捐了父親的錢幣,給提姆治病。在遠處觀望著莎文娜的幸福。

  雖然情節就是一個普通的愛情故事,但是我看著看著仍然是看哭了。因為我想到了我的在魔都的乖乖。

  但是對書中情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莎文娜還愛著約翰,就接受了提姆。也能理解當約翰一直在德國當兵,那麼多年她也不好受。所以對這本書的印象也大打折扣。不過如果莎文娜不離開約翰,這本書就沒什麼好寫的。不過莎文娜好可憐,從何約翰異地的一個坑到了要照顧提姆的坑。

  不過我想我是一個太自私的了,總是隻考慮自己,害怕付出。到最後約翰把錢幣給提姆治病,我覺得我做不到這樣付出。我也很害怕父母生病讓我放棄我現在的自由。

  開頭的一見鍾情還是讓我覺得很唯美。看著那樣傻傻的愛情故事不用動腦子還是很開心的,但是沒有起伏的故事也沒什麼好講,所以最終兩個人一定會有磨難不在一起。我原來一直以為情節會是莎文娜得癌症什麼的,不想讓約翰傷心,所以編出謊話來安慰約翰,後來發現原來還真的是出軌了啊。有點失望。既然選擇了提姆,那就不能後悔自己的決定,好像很不捨得約翰一樣。

  所以,莎文娜這個角色塑造得很一般。雖然有主見選擇了約翰,但沒那麼堅強意志沒有把這個決定一直堅持到最後。約翰這個角色又塑造得感覺太痴情了。是不是有點假。提姆他太不幸了,失去了父母以後自己又成了妻子的負擔。每個人好像都有那麼些許的不幸。

  約翰第一次休假到莎文娜家,感覺自己對於莎文娜來說可有可無那種感覺深有體會。乖乖忙於自己的事情會不會真的覺得笨笨可有可無呢。笨笨有什麼用呢。戀人吵架的原因原來是因為這樣。兩個人有些話沒有直接說出來不爽,但是說不出好像干涉對方的自由,但是壓抑心中又超級不爽。

  但總體來說,這書還是是一本讓我一口氣讀完的愛情小說,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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