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信用經營責任書
為了維護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促進市場穩步繁榮,打擊非法經營行為,保護市場經營戶及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蕪湖長江市場園區的實際情況,同市場經營戶簽訂本責任書,要求市場經營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經營者必須堅持誠實、信用原則、依法經營。
2、凡進貨時必須驗明生產企業的檢驗合格證、照,商品本身或包裝上必須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廠名和廠址、標準代號,必須符合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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